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年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支撑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年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支撑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选候选人结果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3-2024年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支撑外包服务项目二次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T*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2024年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支撑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3年10月9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参选人参与应答,根据比选文件递交参选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不足的情形,递交参选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为1家时,转为定向谈判。经评审,内蒙古协众发展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内蒙古协众发展 (略) (信用代码:*81D)
应答总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人民币67500.00元
税率: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不涉及
资格能力:内蒙古协众发展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八、公示期:2023-10-9至2023-10-12。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钮安楠(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王工 (业主代表)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内蒙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曙光培训大厦1429
电话:*
联系人:张志杰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0月9日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3-2024年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支撑外包服务项目二次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T*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2024年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审批业务支撑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3年10月9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参选人参与应答,根据比选文件递交参选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不足的情形,递交参选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为1家时,转为定向谈判。经评审,内蒙古协众发展 (略)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内蒙古协众发展 (略) (信用代码:*81D)
应答总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人民币67500.00元
税率: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不涉及
资格能力:内蒙古协众发展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八、公示期:2023-10-9至2023-10-12。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钮安楠(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王工 (业主代表)
接收邮箱:*@*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内蒙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曙光培训大厦1429
电话:*
联系人:张志杰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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