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材综合零售服务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材综合零售服务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二、合同名称:食材综合零售服务政府采购
三、项目编号:[*]QZLS[GK]*
四、项目名称:食材综合零售服务政府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第 (略)
地址:仓山区上湖路330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福建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 (略) 广场东区C地块)3#楼19层01办公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1 | 食材及配送服务 | 1(批) | ¥2,243,227.97 | ¥2,243,227.97 | 一、供货内容及要求 1、供货品类包括: ①肉、禽蛋、水果、蔬菜、豆制品、奶制品、冷冻制品、水产品等; ②大米、面粉、谷类杂粮、薯、油、调味品等。 2、须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保证原厂质保,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非“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各品类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 3、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散装食材需二次包装及贴标, (略) 场监督管理局检查要求。 二、验收和交付条件 1、交付地点: (略) 仓山区上湖路330号 2、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需在所需采购清单提交后的次日上午6:00前将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略) 第 (略) 食堂。 3、交付条件: ①每批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达指定地点后,由院内食堂负责人、厨师和供应商双方有关人员现场进行验收。验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应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②验收方法:全部过称检查或抽查。 |
合同金额: 2,243,227.97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19日
履约地点: (略) 第 (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略) 第 (略)
2023年10月07日
二、合同名称:食材综合零售服务政府采购
三、项目编号:[*]QZLS[GK]*
四、项目名称:食材综合零售服务政府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第 (略)
地址:仓山区上湖路330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福建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 (略) 广场东区C地块)3#楼19层01办公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1 | 食材及配送服务 | 1(批) | ¥2,243,227.97 | ¥2,243,227.97 | 一、供货内容及要求 1、供货品类包括: ①肉、禽蛋、水果、蔬菜、豆制品、奶制品、冷冻制品、水产品等; ②大米、面粉、谷类杂粮、薯、油、调味品等。 2、须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保证原厂质保,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非“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各品类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 3、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散装食材需二次包装及贴标, (略) 场监督管理局检查要求。 二、验收和交付条件 1、交付地点: (略) 仓山区上湖路330号 2、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需在所需采购清单提交后的次日上午6:00前将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略) 第 (略) 食堂。 3、交付条件: ①每批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达指定地点后,由院内食堂负责人、厨师和供应商双方有关人员现场进行验收。验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应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②验收方法:全部过称检查或抽查。 |
合同金额: 2,243,227.97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19日
履约地点: (略) 第 (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略) 第 (略)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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