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2023年度全省经办管理服务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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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2023年度全省经办管理服务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 (略) 经办管理服务(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16: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建功、林宏、施敏兰
总成交金额 ¥4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舒帆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施敏兰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舒帆 0591-*

一、项目编号:NXZB-2023-013(招标文件编号:NXZB-2023-013)

二、项目名称:20 (略) 经办管理服务(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胡东路99号标力大厦11.13层

中标(成交)金额: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 (略) 20 (略) 经办管理服务(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服务 20 (略) 经办管理服务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启动评价工作,在2023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评价工作。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建功、林宏、施敏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服务类招标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b.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账 号:5919 0269 2310 3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5楼        

联系方式:施敏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联系方式:舒帆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帆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 (略) 经办管理服务(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16: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建功、林宏、施敏兰
总成交金额 ¥4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舒帆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施敏兰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舒帆 0591-*

一、项目编号:NXZB-2023-013(招标文件编号:NXZB-2023-013)

二、项目名称:20 (略) 经办管理服务(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胡东路99号标力大厦11.13层

中标(成交)金额: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 (略) 20 (略) 经办管理服务(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服务 20 (略) 经办管理服务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启动评价工作,在2023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评价工作。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建功、林宏、施敏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服务类招标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b.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账 号:5919 0269 2310 3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5楼        

联系方式:施敏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联系方式:舒帆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帆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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