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大气质量精准溯源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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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大气质量精准溯源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大气质量精准溯源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杭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466-1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璧县大气质量精准溯源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灵璧县境内

服务要求:为精准查找灵璧县大气污染源及其成因,制定科学防控措施,改变空气质量落后位次,拟公开采购第三方大气污染物精准溯源监测治理服务,以问题导向、运用领先的技术手段、解决切实问题为原则,诊断出灵璧县大气环境污染的病因,找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来源,并提供大气污染监管辅助决策建议,保障灵璧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污染指标稳定达标。保证PM2.5逐年改善,第一年(2023 年)空气 (略) 四县考核排 (略) 倒一位次, (略) 退出后十位;以后每年空 (略) 排名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提升不低于一个位次;在市级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考核中不产生向其他县区赔付,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3年(每年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心学(组长)、曹凯、樊和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益诚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尚东国际三期 15 幢 2 单元 108 室,联系方式:*,*@*q.com。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方式:刘主任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益诚 (略)

地  址:灵璧县尚东国际三期 15 幢 2 单元 108 室

联系方式:李新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李新宇

电  话:0557-*、*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灵璧县大气溯源服务采购项目.pdf

??????成交结果公告.pdf

????????杭州谱育.pdf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大气质量精准溯源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杭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466-1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璧县大气质量精准溯源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灵璧县境内

服务要求:为精准查找灵璧县大气污染源及其成因,制定科学防控措施,改变空气质量落后位次,拟公开采购第三方大气污染物精准溯源监测治理服务,以问题导向、运用领先的技术手段、解决切实问题为原则,诊断出灵璧县大气环境污染的病因,找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来源,并提供大气污染监管辅助决策建议,保障灵璧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污染指标稳定达标。保证PM2.5逐年改善,第一年(2023 年)空气 (略) 四县考核排 (略) 倒一位次, (略) 退出后十位;以后每年空 (略) 排名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提升不低于一个位次;在市级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考核中不产生向其他县区赔付,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3年(每年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心学(组长)、曹凯、樊和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益诚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尚东国际三期 15 幢 2 单元 108 室,联系方式:*,*@*q.com。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方式:刘主任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益诚 (略)

地  址:灵璧县尚东国际三期 15 幢 2 单元 108 室

联系方式:李新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李新宇

电  话:0557-*、*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灵璧县大气溯源服务采购项目.pdf

??????成交结果公告.pdf

????????杭州谱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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