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晟和招字YX-TP2023-022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首座商务中心8幢9层902号 成交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 (略) (略)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录音录像文件管理系统软件1套、数据采集站(主机+≥6槽位)10套、数据采集站扩展坞1套、指纹采集器10台、视音频记录仪66套、视音频记录仪支架60套。并按照采购人 (略) 院及 (略) 供货、安装并调试验收。 合同履约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领后取10日内提交一整套设备在红塔区内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供货,如从安装调试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不能通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顺延第二中选候选人。接到采购人供货安装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竣工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相关机构测试检测。 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三年,并执行“三包”服务,并提供三年的软件升级。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上门升级、维护、保养或更换,质保期满后产生的设备维修费、产品配件费、工时费 (略) 场价收取。 备注: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并在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为*方提供现场技术保障。 五、磋商小组名单:谢雨衡、尹晴、罗野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询采购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红塔区李棋街道金州社区南北大街延长线 联系方式:0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师 电 话:* 日 期: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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