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3年徐州市睢宁县共享电单车责任险项目第三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铁塔能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3年徐州市睢宁县共享电单车责任险项目第三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略) (略) 江苏分公司委托, (略) 江苏分公司20 (略) 睢宁县共享电单车责任险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JSZB-2023-14769
二、项目名称: (略) 江苏分公司20 (略) 睢宁县共享电单车责任险项目(第三次)
三、唱价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谈判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3年10月11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应答人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进行评审及谈判。经谈判紫金 (略) 南京分公司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紫金 (略) 南京分公司(信用代码:*06X)
含税单价99元\/辆\/年
税率6%
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合同期:3年;
服务期限:3年;
质量:符合谈判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紫金 (略) 南京分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6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陈文哲 联系电话: *
接收邮箱:chenwenzhe.*@*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谈判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略) (略) 江苏分公司委托, (略) 江苏分公司20 (略) 睢宁县共享电单车责任险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JSZB-2023-14769
二、项目名称: (略) 江苏分公司20 (略) 睢宁县共享电单车责任险项目(第三次)
三、唱价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谈判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3年10月11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应答人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进行评审及谈判。经谈判紫金 (略) 南京分公司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紫金 (略) 南京分公司(信用代码:*06X)
含税单价99元\/辆\/年
税率6%
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合同期:3年;
服务期限:3年;
质量:符合谈判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紫金 (略) 南京分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6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陈文哲 联系电话: *
接收邮箱:chenwenzhe.*@*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谈判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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