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赵屯镇卞楼村拉伸膜包装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砀山县赵屯镇卞楼村拉伸膜包装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砀山县赵屯镇卞楼村拉伸膜包装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赵屯镇卞楼村拉伸膜包装机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层7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砀山县赵屯镇卞楼村拉伸膜包装机采购项目 品牌:DY-520全自动拉伸膜真空包装机:中上;DY-210Y贴标机:中上;11kw空压机:江苏汉克森;1立方米储气罐:天企机械。 规格型号:DY-520全自动拉伸膜真空包装机:DY-520;DY-210Y贴标机:DY-210Y缓存打印平面自动贴标机;11kw空压机:HKS-15HP;1立方米储气罐:TQ1.26M。 数量:DY-520全自动拉伸膜真空包装机:1台;DY-210Y贴标机:1台;11kw空压机:1台;1立方米储气罐:1个。 单价:DY-520全自动拉伸膜真空包装机:*.00元/台;DY-210Y贴标机:17400.00元/台;11kw空压机:9800.00元/台;1立方米储气罐:1800元/个。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宁(组长)、周敏、徐文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北京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77栋,联系电话:谢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赵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砀山县赵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张部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77栋
联系方式:谢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
十、
1.询价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10月11日
0天5小时25分
0天0小时0分
砀山县赵屯镇卞楼村拉伸膜包装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赵屯镇卞楼村拉伸膜包装机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层7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砀山县赵屯镇卞楼村拉伸膜包装机采购项目 品牌:DY-520全自动拉伸膜真空包装机:中上;DY-210Y贴标机:中上;11kw空压机:江苏汉克森;1立方米储气罐:天企机械。 规格型号:DY-520全自动拉伸膜真空包装机:DY-520;DY-210Y贴标机:DY-210Y缓存打印平面自动贴标机;11kw空压机:HKS-15HP;1立方米储气罐:TQ1.26M。 数量:DY-520全自动拉伸膜真空包装机:1台;DY-210Y贴标机:1台;11kw空压机:1台;1立方米储气罐:1个。 单价:DY-520全自动拉伸膜真空包装机:*.00元/台;DY-210Y贴标机:17400.00元/台;11kw空压机:9800.00元/台;1立方米储气罐:1800元/个。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宁(组长)、周敏、徐文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北京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77栋,联系电话:谢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赵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砀山县赵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张部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77栋
联系方式:谢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
十、
1.询价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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