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三批次服务类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三批次服务类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2023年第十三批次服务类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3-HDAZFWZB-13一、中标候选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2023-HDAZFWZB-13-01 | (略) 长丰分公司 | 包1 | 2023年-2024年电气工程造价综合服务 | 流标 |
2023-HDAZFWZB-13-02 | 合肥 (略) 巢湖分公司 | 包1 | 2024年度电气设备防火堵洞及配电房标准化服务 | 安徽利尔 (略) |
2023-HDAZFWZB-13-03 | 合肥 (略) 肥西分公司 | 包1 | 2023年第2批防凝露封堵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中安 (略) |
(略) | ||||
(略) (略) | ||||
合肥 (略) | ||||
安徽新力 (略) | ||||
2023-HDAZFWZB-12-03 | 合肥 (略) 长丰分公司 | 包1 | 2023年封堵协议库存采购 | 合肥路通 (略) |
(略) | ||||
2023-HDAZFWZB-13-04 | 合肥 (略) 肥东分公司 | 包1 | 2023年第一批电气试验协议库存 | 安徽恒力 (略) |
安徽立翔 (略) | ||||
合肥 (略) | ||||
(略) 前视 (略) | ||||
包2 | 电力 (略) 员工食堂餐饮服务 | 流标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明生 (略) 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
业务监督电话:0551-*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明生 (略) 招标分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耕耘路318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明生 (略) 招标分公司
地 址: (略) 黄山路270号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1-*
(略) 2023年第十三批次服务类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3-HDAZFWZB-13一、中标候选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2023-HDAZFWZB-13-01 | (略) 长丰分公司 | 包1 | 2023年-2024年电气工程造价综合服务 | 流标 |
2023-HDAZFWZB-13-02 | 合肥 (略) 巢湖分公司 | 包1 | 2024年度电气设备防火堵洞及配电房标准化服务 | 安徽利尔 (略) |
2023-HDAZFWZB-13-03 | 合肥 (略) 肥西分公司 | 包1 | 2023年第2批防凝露封堵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中安 (略) |
(略) | ||||
(略) (略) | ||||
合肥 (略) | ||||
安徽新力 (略) | ||||
2023-HDAZFWZB-12-03 | 合肥 (略) 长丰分公司 | 包1 | 2023年封堵协议库存采购 | 合肥路通 (略) |
(略) | ||||
2023-HDAZFWZB-13-04 | 合肥 (略) 肥东分公司 | 包1 | 2023年第一批电气试验协议库存 | 安徽恒力 (略) |
安徽立翔 (略) | ||||
合肥 (略) | ||||
(略) 前视 (略) | ||||
包2 | 电力 (略) 员工食堂餐饮服务 | 流标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明生 (略) 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
业务监督电话:0551-*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明生 (略) 招标分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耕耘路318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明生 (略) 招标分公司
地 址: (略) 黄山路270号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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