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徐家河水库旅游渡运码头建设工程二次广水市徐家河水库旅游渡运码头建设工程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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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徐家河水库旅游渡运码头建设工程二次广水市徐家河水库旅游渡运码头建设工程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GS-*SZ-*
一、招标概况
(略) 徐家河水库旅游渡运码头建设工程(二次) (略) 徐家河水库旅游渡运码头建设工程(第二次)于2023年09月2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0月1 (略) 开标室501开标,并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文化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 (略) 、湖北 (略) 湖北永安 (略) 、江苏 (略)
投标报价
(元)
*.3 *.83 *.77
质量(如有)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5 365 365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夏振国 秦柯 张会刚
证书名称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证书编号 闽*1 鄂*7 苏*5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文化 (略)
地址:应山街道办事处应十大道187号
联系人:季小洲
电话(传真):072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 (略)
地址: (略) 应山街道苏堤春晓2幢一单元110号
联系人:闵女士
电话(传真):0722-*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应山办事处三环路住建大厦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应十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2-*
备注说明:1、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合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 CA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合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略) 、 (略) ),否则不予受理; 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 (略) (盖单位章)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GS-*SZ-*.zip

信息来源:http://**-da49-4a16-852e-7f8bb*.html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GS-*SZ-*
一、招标概况
(略) 徐家河水库旅游渡运码头建设工程(二次) (略) 徐家河水库旅游渡运码头建设工程(第二次)于2023年09月2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0月1 (略) 开标室501开标,并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文化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 (略) 、湖北 (略) 湖北永安 (略) 、江苏 (略)
投标报价
(元)
*.3 *.83 *.77
质量(如有)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5 365 365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夏振国 秦柯 张会刚
证书名称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证书编号 闽*1 鄂*7 苏*5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文化 (略)
地址:应山街道办事处应十大道187号
联系人:季小洲
电话(传真):072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 (略)
地址: (略) 应山街道苏堤春晓2幢一单元110号
联系人:闵女士
电话(传真):0722-*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应山办事处三环路住建大厦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应十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2-*
备注说明:1、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合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 CA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合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略) 、 (略) ),否则不予受理; 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 (略) (盖单位章)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GS-*SZ-*.zip

信息来源:http://**-da49-4a16-852e-7f8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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