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东安街道办事处租用车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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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东安街道办事处租用车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2

二、项目名称:东安街道办事处租用车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 (略) (略) 龙泉驿区龙都北路768号 1,2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 东安街道办事处租用车辆服务项目 (略)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各项公务活动有序开展,拟租用一批车辆用于开展公务活动使用。旨在通过引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降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购置、管理和维护公务用车方面的成本,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的效率和质量。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车辆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供应商应为车辆依法投全各类保险,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必须达到最新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文件和制度。车辆应年检合格、证照齐全、车况良好、无车身广告,各项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正常,供应商应承诺投入本项目租赁使用的所有车辆均为全新。 3、车辆应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 业险至少包括以下险种: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第三者 责任险、盗抢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 担;若供应商在合同履行 (略) 投保致使发生保险事 (略) 要求赔付,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若 (略) 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赔偿金额由供应商承担。 4、车辆配备相应的专用工具包和必要的维修工具、有效的车用灭火器、安全锤、故障车警示标志牌等设施设备,配备备用轮胎。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次年资金来源落实且采购人对成交人考核满意的情况下再续签次年合同。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与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相符,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车辆。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车辆进行验收,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出具相应的签收清单。如存在质量问题,将予以拒收或是要求更换。 1,2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平(采购人代表)、王跃刚、田道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及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监督部门: (略) 龙泉驿区财政局;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3、本项目采购预算:130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龙泉驿区蒲青路179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安管家 (略)

地址: (略) 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888号青年大学生创业园3楼305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老师

电话:028-*

成都安管家 (略)

2023年10月16日


一、项目编号:N*2

二、项目名称:东安街道办事处租用车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 (略) (略) 龙泉驿区龙都北路768号 1,2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 东安街道办事处租用车辆服务项目 (略)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各项公务活动有序开展,拟租用一批车辆用于开展公务活动使用。旨在通过引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降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购置、管理和维护公务用车方面的成本,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的效率和质量。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车辆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供应商应为车辆依法投全各类保险,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必须达到最新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文件和制度。车辆应年检合格、证照齐全、车况良好、无车身广告,各项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正常,供应商应承诺投入本项目租赁使用的所有车辆均为全新。 3、车辆应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 业险至少包括以下险种: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第三者 责任险、盗抢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 担;若供应商在合同履行 (略) 投保致使发生保险事 (略) 要求赔付,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若 (略) 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赔偿金额由供应商承担。 4、车辆配备相应的专用工具包和必要的维修工具、有效的车用灭火器、安全锤、故障车警示标志牌等设施设备,配备备用轮胎。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次年资金来源落实且采购人对成交人考核满意的情况下再续签次年合同。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与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相符,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车辆。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车辆进行验收,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出具相应的签收清单。如存在质量问题,将予以拒收或是要求更换。 1,2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平(采购人代表)、王跃刚、田道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及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监督部门: (略) 龙泉驿区财政局;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3、本项目采购预算:130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龙泉驿区蒲青路179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安管家 (略)

地址: (略) 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888号青年大学生创业园3楼305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老师

电话:028-*

成都安管家 (略)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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