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企业环保巡查指导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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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企业环保巡查指导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0-1

二、合同名称:企业环保巡查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0

四、项目名称:企业环保巡查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地址:双流区三强西路212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方): (略) 宏茂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新路6号

联系方式:0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企业环保巡查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1(项) ¥363,000.00 ¥363,000.00 五、服务内容要求和商务要求 1.巡查范围: 突出检查家具、制鞋、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汽车维修喷涂等涉有机挥发物作业的企业,在建工地、汽车喷涂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辖区蛟龙园区东升片区、迎春桥(原华巍工业园)、龙桥北路周边等重点区域。其他需要专项检查的行业企业也可一并纳入检查对象。检查企业的具体名单,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负责提供。 2.巡查工作内容: 1.巡查内容: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突出企业有机挥发物生产环节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废气收集是否达标、危废间设置是否符合标准、危废处理是否符合要求、排口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相关检测报告和环境应急预案等,对企业组织管理、环境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宣教培训等情况进行全覆盖巡查。配合环保督察、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协助街道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服务事项及时落实与反馈。 2.工作量:巡查企业数200余家/次(含复检率占比30%,对重点企业、隐患较多企业必须复检)。以月为1个工作周期,每月服务企业数不少于120家/次,在确保工作进度的情况下也可灵活调整安排。 3.保障机制: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应设置检查组、监督组和售后服务组,每次/家巡查时应配备不少于2名被巡查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指定专人沟通协调,实时收集检查情况,按时将有关情况提交采购人;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将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闭环管理。 4.开展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追踪国家新发布实施的法规、政策及标准,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环保情况举办个性化的环保培训和技术指导;针对街道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实际案例分析专项培训;开展环保管理制度及环境应急相关制度管理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两次/年。 ▲3.巡查要求 1.供应商每巡查1家企业至少配备以下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备 注 1 巡查车辆 需提供在年检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手持噪声监测仪 1.需提供设施设备清单,包含品牌、型号、数量。 2.设备若为自有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设备图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设备若为租赁设备,需提供设备图片及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泵吸式VOC 检测仪 4 热线式风速仪 备注:▲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应包括以下内容:本项目所配备的设施设备由供应商自行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保证以上设备能在履约过程中正常使用,若发生故障可及时更换,不得影响项目实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每巡查1家企业时务必当场出具企业现场巡查记录表,列明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巡查情况、巡查人员及时间、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期限要求等,并由企业接收人签字确认。供应商应当每日向采购方报告当日工作情况,并在完成每家企业初次检查后,定期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3.供应商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巡查情况,形成月度分析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每年 12 月1 日前,形成年度分析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月度、总体分析报告涉及事项:①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企业大气治理现状、管理现状评估情况,应含问题数量、类别以及各类问题的占比(重大隐患单独分析)以及在镇街(园区)的分布情况;②分行业领域(区域)问题汇总情况单独建立的台账,应含服务时间、服务人员,问题描述、风险程度、是否属于重大隐患,每项隐患对应的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具体条款内容,整改建议措施,复查时间、复查人员,整改是否到位等;③采购人要求统计分析的其他内容。 4.供应商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报告采购人。 5.供应商巡查环保工作时,应遵守企业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每次巡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匹配人员具有环保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巡查中途需要更换人员需提前1个月报告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换人,且更换人员需具有环保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基于环保安全隐患动态处理原则,对企业的复检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检发现的问题,其工作人员配备、巡查范围及标准等应与初次检查保持一致。 6.其他事项: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临时交办涉及检查的相关工作。 7.严格采购人按照要求,在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定期沟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廉政纪律遵守等服务情况,持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严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文件信息、内部资料、相关单位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不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和用于与服务委托事

合同金额: 363,000.00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企业环保巡查指导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7日

一、合同编号:N*0-1

二、合同名称:企业环保巡查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0

四、项目名称:企业环保巡查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地址:双流区三强西路212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方): (略) 宏茂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新路6号

联系方式:0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企业环保巡查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1(项) ¥363,000.00 ¥363,000.00 五、服务内容要求和商务要求 1.巡查范围: 突出检查家具、制鞋、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汽车维修喷涂等涉有机挥发物作业的企业,在建工地、汽车喷涂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辖区蛟龙园区东升片区、迎春桥(原华巍工业园)、龙桥北路周边等重点区域。其他需要专项检查的行业企业也可一并纳入检查对象。检查企业的具体名单,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负责提供。 2.巡查工作内容: 1.巡查内容: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突出企业有机挥发物生产环节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废气收集是否达标、危废间设置是否符合标准、危废处理是否符合要求、排口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相关检测报告和环境应急预案等,对企业组织管理、环境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宣教培训等情况进行全覆盖巡查。配合环保督察、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协助街道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服务事项及时落实与反馈。 2.工作量:巡查企业数200余家/次(含复检率占比30%,对重点企业、隐患较多企业必须复检)。以月为1个工作周期,每月服务企业数不少于120家/次,在确保工作进度的情况下也可灵活调整安排。 3.保障机制: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应设置检查组、监督组和售后服务组,每次/家巡查时应配备不少于2名被巡查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指定专人沟通协调,实时收集检查情况,按时将有关情况提交采购人;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将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闭环管理。 4.开展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追踪国家新发布实施的法规、政策及标准,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环保情况举办个性化的环保培训和技术指导;针对街道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实际案例分析专项培训;开展环保管理制度及环境应急相关制度管理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两次/年。 ▲3.巡查要求 1.供应商每巡查1家企业至少配备以下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备 注 1 巡查车辆 需提供在年检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手持噪声监测仪 1.需提供设施设备清单,包含品牌、型号、数量。 2.设备若为自有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设备图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设备若为租赁设备,需提供设备图片及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需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泵吸式VOC 检测仪 4 热线式风速仪 备注:▲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应包括以下内容:本项目所配备的设施设备由供应商自行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保证以上设备能在履约过程中正常使用,若发生故障可及时更换,不得影响项目实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每巡查1家企业时务必当场出具企业现场巡查记录表,列明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巡查情况、巡查人员及时间、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期限要求等,并由企业接收人签字确认。供应商应当每日向采购方报告当日工作情况,并在完成每家企业初次检查后,定期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3.供应商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巡查情况,形成月度分析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每年 12 月1 日前,形成年度分析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月度、总体分析报告涉及事项:①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企业大气治理现状、管理现状评估情况,应含问题数量、类别以及各类问题的占比(重大隐患单独分析)以及在镇街(园区)的分布情况;②分行业领域(区域)问题汇总情况单独建立的台账,应含服务时间、服务人员,问题描述、风险程度、是否属于重大隐患,每项隐患对应的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具体条款内容,整改建议措施,复查时间、复查人员,整改是否到位等;③采购人要求统计分析的其他内容。 4.供应商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报告采购人。 5.供应商巡查环保工作时,应遵守企业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每次巡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匹配人员具有环保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巡查中途需要更换人员需提前1个月报告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换人,且更换人员需具有环保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基于环保安全隐患动态处理原则,对企业的复检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检发现的问题,其工作人员配备、巡查范围及标准等应与初次检查保持一致。 6.其他事项: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临时交办涉及检查的相关工作。 7.严格采购人按照要求,在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定期沟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廉政纪律遵守等服务情况,持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严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文件信息、内部资料、相关单位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不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和用于与服务委托事

合同金额: 363,000.00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企业环保巡查指导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略) 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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