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显维氏硬度计等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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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显维氏硬度计等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招标公告

数显维氏硬度计等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数显维氏硬度计等公开招标(综合评标)PGWZMYHGZHG*招标人为攀钢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数显维氏硬度计等公开招标(综合评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自己的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只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流通商、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 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方提供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生产型企业只能投自己品牌的产品,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18时00分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 (略)

招标公司: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地址:

(略) (略) 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林春有

联系人:

罗强

电话:

*

电话:

0812-*

2023年10月17日

公章Epoint

数显维氏硬度计等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数显维氏硬度计等公开招标(综合评标)PGWZMYHGZHG*招标人为攀钢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数显维氏硬度计等公开招标(综合评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自己的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只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流通商、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 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方提供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生产型企业只能投自己品牌的产品,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18时00分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 (略)

招标公司: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地址:

(略) (略) 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林春有

联系人:

罗强

电话:

*

电话: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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