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贵州省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贵州省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州) (略) 级评审,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电话、当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851-*(厅基教处)
0851-*( (略) )
0851-*(省电教馆)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附件1: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学科课程类).xlsx
附件2: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实验教学类).xlsx
附件3: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特殊教育类).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州) (略) 级评审,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电话、当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851-*(厅基教处)
0851-*( (略) )
0851-*(省电教馆)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附件1: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学科课程类).xlsx
附件2: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实验教学类).xlsx
附件3: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特殊教育类).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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