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贵州省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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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贵州省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州) (略) 级评审,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电话、当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851-*(厅基教处)

0851-*( (略) )

0851-*(省电教馆)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附件1: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学科课程类).xlsx


附件2: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实验教学类).xlsx


附件3: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特殊教育类).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州) (略) 级评审,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电话、当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851-*(厅基教处)

0851-*( (略) )

0851-*(省电教馆)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附件1: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学科课程类).xlsx


附件2: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实验教学类).xlsx


附件3: (略)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省级评审结果(特殊教育类).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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