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WBMD-2023-GCZB-09009
皖北 (略) 招标中心受皖北 (略) 委托,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皖北 (略) 招标中心拟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二次)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4.承包方式:项目总承包
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项目地点:皖北煤电集团及所属煤矿。
二、招标范围:
1.提供完整的系统开发、部署实施及维护方案;
2.提供项目涉及软件的安装部署与调试;
3.配合与视频集中储存平台集成的测试与接口对接服务。系统遵循统一的协议数据传输协议,系统建成完成后能为招标方其他系统提供标准化接口服务,可与招标方现有系统对接,保证与招标方其他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在系统融合/数据互联互通中若需增加其他相关的项目及费用(不包含现场视频服务器和视频摄像头的升级改造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项目和费用;
4.提供系统培训服务,培训范围包括:系统的使用操作、运维管理、开发实施,如采购第三方软件平台产品,提供产品相应的培训;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视频设备监控系统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主要条款页(无遮挡的合同主要内容、合同价款或组价明细、合同签章页)、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
5、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6、已被列入皖北 (略) 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要求和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23:59止(北京时间),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须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http://**,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4、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中心联系。
2、招标机构: (略) 皖北 (略) 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 (略) 埇桥区西昌南路595号
联 系 人:鹿工
电 话:0557-*
3、招标人: (略) 皖北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西昌南路595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备注: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须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加密上传;
2、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
3、咨询热线:400-0099-555。
项目名称: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WBMD-2023-GCZB-09009
答疑内容:
递交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2日
答复时间:2023年10月12日
提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1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规则”表格“6、项目负责人”“7、项目团队”要求:拟派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中级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等高级/中级职称证书。我单位在申报国资职称评审时,无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专业选择,故我单位计算机、信息技术类技术人员均以电气工程专业申报职称。请问我单位人员电气工程专业职称证书是否可以满足上述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人员职称的要求?
答复:不满足。因招标人设置本项要求是为了规定本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具备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方面知识和能力。故贵单位人员电气工程专业职称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人员职称的要求。
皖北 (略) 招标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WBMD-2023-GCZB-09009
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名 | *.00 | |
第二名 | *.00 | |
第三名 | *.00 |
7、本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8、公示期: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1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9、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皖北 (略) 招标中心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被质疑单位名称;
2.4、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
传真:0557-*
皖北 (略) 招标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招标项目编号:WBMD-2023-GCZB-09009
皖北 (略) 招标中心受皖北 (略) 委托,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皖北 (略) 招标中心拟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二次)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4.承包方式:项目总承包
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项目地点:皖北煤电集团及所属煤矿。
二、招标范围:
1.提供完整的系统开发、部署实施及维护方案;
2.提供项目涉及软件的安装部署与调试;
3.配合与视频集中储存平台集成的测试与接口对接服务。系统遵循统一的协议数据传输协议,系统建成完成后能为招标方其他系统提供标准化接口服务,可与招标方现有系统对接,保证与招标方其他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在系统融合/数据互联互通中若需增加其他相关的项目及费用(不包含现场视频服务器和视频摄像头的升级改造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项目和费用;
4.提供系统培训服务,培训范围包括:系统的使用操作、运维管理、开发实施,如采购第三方软件平台产品,提供产品相应的培训;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视频设备监控系统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主要条款页(无遮挡的合同主要内容、合同价款或组价明细、合同签章页)、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
5、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6、已被列入皖北 (略) 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要求和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23:59止(北京时间),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须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http://**,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4、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中心联系。
2、招标机构: (略) 皖北 (略) 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 (略) 埇桥区西昌南路595号
联 系 人:鹿工
电 话:0557-*
3、招标人: (略) 皖北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西昌南路595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备注: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须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加密上传;
2、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
3、咨询热线:400-0099-555。
项目名称: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WBMD-2023-GCZB-09009
答疑内容:
递交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2日
答复时间:2023年10月12日
提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1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规则”表格“6、项目负责人”“7、项目团队”要求:拟派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中级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等高级/中级职称证书。我单位在申报国资职称评审时,无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专业选择,故我单位计算机、信息技术类技术人员均以电气工程专业申报职称。请问我单位人员电气工程专业职称证书是否可以满足上述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人员职称的要求?
答复:不满足。因招标人设置本项要求是为了规定本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具备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方面知识和能力。故贵单位人员电气工程专业职称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人员职称的要求。
皖北 (略) 招标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集团公司视频设备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WBMD-2023-GCZB-09009
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名 | *.00 | |
第二名 | *.00 | |
第三名 | *.00 |
7、本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8、公示期: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1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9、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皖北 (略) 招标中心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被质疑单位名称;
2.4、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
传真:0557-*
皖北 (略) 招标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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