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浉河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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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浉河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23-38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浉河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对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1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信浉财公开招标-2023-38-1 浉河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 (略) 拓食 (略) (略) 浉河区湖东大道安置返迁楼东楼1层101号 1,475,689.75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浉河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年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坤(组长)、魏顺星(业主评委)、张华艳、刘开德、许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2,708.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内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羊山新区政和花园A区23号楼
联系人:闫少辉
联系方式:0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少辉
联系方式:037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23-38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浉河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对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1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信浉财公开招标-2023-38-1 浉河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 (略) 拓食 (略) (略) 浉河区湖东大道安置返迁楼东楼1层101号 1,475,689.75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浉河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厨师及服务人员服务外包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年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坤(组长)、魏顺星(业主评委)、张华艳、刘开德、许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2,708.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内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羊山新区政和花园A区23号楼
联系人:闫少辉
联系方式:0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少辉
联系方式: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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