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叶面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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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叶面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叶面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菲 (略)

供应商地址: 灵璧县灵城北关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小麦叶面肥(有机水溶肥料)

品牌(如有):汉唐

规格型号:1、有机质含量≥380g/L;

2、K2O ≥220g/L;

3、PH值5.0-9.0;

4、水不溶物:≤20g/ L

包装:80ml/瓶

数量:*亩

单价:3.93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言方(组长)、韩秀珍、朱淑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信德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26栋 ,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曹站长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信德 (略)

地 址: (略) 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26栋

联系方式:*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站长、*工

电 话:0557-*、*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5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申请
    江苏信德 (略)
    请审核
    ** 15:26:50
    0天0小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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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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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2023年化肥减量化叶面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菲 (略)

供应商地址: 灵璧县灵城北关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小麦叶面肥(有机水溶肥料)

品牌(如有):汉唐

规格型号:1、有机质含量≥380g/L;

2、K2O ≥220g/L;

3、PH值5.0-9.0;

4、水不溶物:≤20g/ L

包装:80ml/瓶

数量:*亩

单价:3.93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言方(组长)、韩秀珍、朱淑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信德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26栋 ,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曹站长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信德 (略)

地 址: (略) 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26栋

联系方式:*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站长、*工

电 话:0557-*、*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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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申请
    江苏信德 (略)
    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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