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制证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制证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制证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15:4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浩(组长)、沈伟、黄萌 | ||
总成交金额 | ¥1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文武路1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老师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B座2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028-*或* |
一、项目编号:XYZX-*(招标文件编号:XYZX-*)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制证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村路99号
中标(成交)金额:1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略) |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制证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制证设备维保服务 | 一、为采购人的制证设备(包括2台IST-LP&DC ⅢB平压冲切机、3台IST-EC-II电写入质检分拣一体机、2台IST-LOCATING ⅡEQUIPMENT超声波手动预定位机)提供预防性维护和排除故障维修,供应商安排服务工程师一名每月到采购人地点进行一次服务,优化设备,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培训,使采购人工作人员能掌握一般故障的排除和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改造、硬件升级等服务,也应提供升级培训,负责零配件的更换和提供软件支持服务,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 二、制证设备出现故障时,采购人通知供应商故障情况,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提供远程支持,并且供应商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提供排除故障性维修服务,24小时内解决故障(由采购人确定故障已解决),使设备能正常运转,维修更换的零配件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按服务次数计算,每年服务期满后按实际发生次数据实结算等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视验收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每年服务期限结束后验收合格则签订下一年度合同,验收不合格则不予签订)。 |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浩(组长)、沈伟、黄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附代理服务费标准进行计算收取,不足五千按五千收取,由成交人承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5.997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
地址: (略) 文武路136号
联系方式:沈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B座20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28-*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2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制证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15:4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浩(组长)、沈伟、黄萌 | ||
总成交金额 | ¥1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文武路1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老师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B座2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028-*或* |
一、项目编号:XYZX-*(招标文件编号:XYZX-*)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制证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村路99号
中标(成交)金额:1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略) |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制证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制证设备维保服务 | 一、为采购人的制证设备(包括2台IST-LP&DC ⅢB平压冲切机、3台IST-EC-II电写入质检分拣一体机、2台IST-LOCATING ⅡEQUIPMENT超声波手动预定位机)提供预防性维护和排除故障维修,供应商安排服务工程师一名每月到采购人地点进行一次服务,优化设备,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培训,使采购人工作人员能掌握一般故障的排除和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改造、硬件升级等服务,也应提供升级培训,负责零配件的更换和提供软件支持服务,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 二、制证设备出现故障时,采购人通知供应商故障情况,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提供远程支持,并且供应商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提供排除故障性维修服务,24小时内解决故障(由采购人确定故障已解决),使设备能正常运转,维修更换的零配件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按服务次数计算,每年服务期满后按实际发生次数据实结算等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视验收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每年服务期限结束后验收合格则签订下一年度合同,验收不合格则不予签订)。 |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浩(组长)、沈伟、黄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附代理服务费标准进行计算收取,不足五千按五千收取,由成交人承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5.997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
地址: (略) 文武路136号
联系方式:沈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B座20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28-*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28-*
招标
|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