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闫集镇刘关庙村轻钢龙骨厂房扩建项目结果公告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闫集镇刘关庙村轻钢龙骨厂房扩建项目结果公告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闫集镇刘关庙村轻钢龙骨厂房扩建项目
结果公告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闫集镇刘关庙村轻钢龙骨厂房扩建项目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河南鸿森 (略) (略) 睢阳区闫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闫集镇刘关庙村轻钢龙骨厂房扩建项目
1.2项目编号:HNHS-2023-06号
1.3项目实施地点: (略) 睢阳区境内
1.4谈判控制价:*.79元
1.5计 划 工 期:30日历天
1.6工 程 质 量:合格
1.7资 金 来 源:财政资金
1.8采 购 形 式:竞争性谈判
1.9标 段 划 分:一个标段
2.0采 购 内 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次公告2023年10月16日在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23年10月20日
2、谈判地点: (略) (略) 路交叉口北金源公寓1单元6楼601室
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程栋、宋昊泽、秦瑛。
四、谈判结果
经 (略) 睢阳区闫集镇人民政府依据评审报告依法确定成交人为:
成交人: (略) (略)
注册地址: (略) 睢阳区商永公路南侧沈营后营
谈判报价:小写: *.00 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项目经理:史玉蛾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证书编号:豫*
工 期:3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睢阳区闫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睢阳区闫集 (略) 内
联 系 人: 杜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鸿森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康平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A区2号楼2层213号
联 系 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河南鸿森 (略)
2023年10月20日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闫集镇刘关庙村轻钢龙骨厂房扩建项目
结果公告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闫集镇刘关庙村轻钢龙骨厂房扩建项目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河南鸿森 (略) (略) 睢阳区闫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闫集镇刘关庙村轻钢龙骨厂房扩建项目
1.2项目编号:HNHS-2023-06号
1.3项目实施地点: (略) 睢阳区境内
1.4谈判控制价:*.79元
1.5计 划 工 期:30日历天
1.6工 程 质 量:合格
1.7资 金 来 源:财政资金
1.8采 购 形 式:竞争性谈判
1.9标 段 划 分:一个标段
2.0采 购 内 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次公告2023年10月16日在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23年10月20日
2、谈判地点: (略) (略) 路交叉口北金源公寓1单元6楼601室
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程栋、宋昊泽、秦瑛。
四、谈判结果
经 (略) 睢阳区闫集镇人民政府依据评审报告依法确定成交人为:
成交人: (略) (略)
注册地址: (略) 睢阳区商永公路南侧沈营后营
谈判报价:小写: *.00 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项目经理:史玉蛾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证书编号:豫*
工 期:3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睢阳区闫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睢阳区闫集 (略) 内
联 系 人: 杜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鸿森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康平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A区2号楼2层213号
联 系 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河南鸿森 (略)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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