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法院无纸化办案配套中间库采购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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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法院无纸化办案配套中间库采购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3HW189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 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无纸化办案配套中间库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十里社区居民委员会十里创业园二幢 145 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应用及数据库服务器

品牌(如有):金马

规格型号:JM-2U32GB2T

数量:1台

单价:2845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华庆、耿韵声、陈琦、范耀华、陈泽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若按照上述标准计算金额低于3000元的按照3000元收取。

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供应商业绩:1、芜湖经 (略) 审判过程卷宗保管智能中间库项目合同;2、 (略) 建设项目(二期)基础信息化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繁 (略)      

地址: (略) 繁昌区马仁山路4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万科城北区13栋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燕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3HW189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 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无纸化办案配套中间库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十里社区居民委员会十里创业园二幢 145 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应用及数据库服务器

品牌(如有):金马

规格型号:JM-2U32GB2T

数量:1台

单价:2845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华庆、耿韵声、陈琦、范耀华、陈泽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若按照上述标准计算金额低于3000元的按照3000元收取。

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供应商业绩:1、芜湖经 (略) 审判过程卷宗保管智能中间库项目合同;2、 (略) 建设项目(二期)基础信息化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繁 (略)      

地址: (略) 繁昌区马仁山路4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万科城北区13栋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燕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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