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城镇新路村飞山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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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城镇新路村飞山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黄山汇勤 (略) 受歙县徽城镇新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徽城镇新路村飞山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进行(小型项目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0日)在(黄山汇勤 (略) )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

名称

安徽 (略)

/

/

地址

(略) 休宁县溪口镇溪口村茅八社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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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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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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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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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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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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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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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姓名: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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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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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编号:

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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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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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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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

歙县徽城镇新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歙县徽城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先生055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黄山汇勤 (略)

地址

歙县金泰广场6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姚先生 *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6日

异议受理及

投诉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汇勤 (略) 0559-*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歙县徽城镇纪委 0559-*

备注:

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招 标 人:歙县徽城镇新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黄山汇勤 (略)

2023年10月23日

黄山汇勤 (略) 受歙县徽城镇新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徽城镇新路村飞山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进行(小型项目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0日)在(黄山汇勤 (略) )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

名称

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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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休宁县溪口镇溪口村茅八社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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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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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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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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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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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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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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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姓名: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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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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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编号:

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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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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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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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

歙县徽城镇新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歙县徽城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先生055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黄山汇勤 (略)

地址

歙县金泰广场6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姚先生 *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6日

异议受理及

投诉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汇勤 (略) 0559-*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歙县徽城镇纪委 0559-*

备注:

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招 标 人:歙县徽城镇新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黄山汇勤 (略)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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