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万德斯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万德斯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万德斯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3-18528)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7日00时00分
一、评标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 (略)
(2)投标统一下浮率:22.1%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 (略)
(2)投标统一下浮率:20%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9、异议接收邮箱地址:*@*q.com
三、其他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2、本项目2023年10月18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略) 排名第一, (略) 排名第二。
3、否决投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时发现: (略) 丛中 (略) 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公示期:2023年10月24日14时30分至2023年10月27日00时00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德斯(唐山曹妃甸) (略)
地 址: (略) 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万德斯(唐山曹妃甸) (略)
联 系 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贸园210栋东座3楼CD单元
联 系 人:李桂连
电 话:*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桂连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万德斯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3-18528)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7日00时00分
一、评标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 (略)
(2)投标统一下浮率:22.1%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 (略)
(2)投标统一下浮率:20%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9、异议接收邮箱地址:*@*q.com
三、其他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2、本项目2023年10月18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略) 排名第一, (略) 排名第二。
3、否决投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时发现: (略) 丛中 (略) 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公示期:2023年10月24日14时30分至2023年10月27日00时00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德斯(唐山曹妃甸) (略)
地 址: (略) 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万德斯(唐山曹妃甸) (略)
联 系 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贸园210栋东座3楼CD单元
联 系 人:李桂连
电 话:*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桂连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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