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智能温室药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智能温室药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SJ2023CG233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 (略) 智能温室药圃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西县花岗镇花岗社区东大街246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9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亳州 (略) 智能温室药圃项目 施工范围:亳州 (略) 智能温室药圃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宋玉君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家端、郑红岩、王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谈判文件约定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收费金额:16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0月18日
4.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证书编号:D*)
5.业绩:本项目不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不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宋玉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
8.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安徽 (略) 的响应文件中的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安徽 (略) 的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略) 的响应文件中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安徽 (略) 的响应文件中响应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亳州 (略) 的响应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略) 的响应文件中响应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10.投标人未进行最终报价情况:安徽 (略) 未进行最终报价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11月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 (略)
地址: (略) 谯城区药都路16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明
电话:0558-*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更正公告
3、分项报价表及最终报价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10月24日
一、项目编号:
BZSJ2023CG233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 (略) 智能温室药圃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西县花岗镇花岗社区东大街246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9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亳州 (略) 智能温室药圃项目 施工范围:亳州 (略) 智能温室药圃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宋玉君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家端、郑红岩、王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谈判文件约定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收费金额:16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0月18日
4.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证书编号:D*)
5.业绩:本项目不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不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宋玉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
8.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安徽 (略) 的响应文件中的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安徽 (略) 的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略) 的响应文件中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安徽 (略) 的响应文件中响应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亳州 (略) 的响应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略) 的响应文件中响应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10.投标人未进行最终报价情况:安徽 (略) 未进行最终报价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11月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 (略)
地址: (略) 谯城区药都路16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明
电话:0558-*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更正公告
3、分项报价表及最终报价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10月24日
招标
|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