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五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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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五包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五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五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西关办事处人民路东侧康苑小区6#楼0101室( (略) 北)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五包

服务范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440批次

服务要求: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样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 版)》 执行。抽样过程严格履行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和法定手续。检验过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实施,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靠。承检机构对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将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相关科室。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 (略) 局,同时, (略) 局相关科室。

服务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之前须完成 2023年所有抽检任务并上传数据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服务标准: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 版)》 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振华(组长),朱媛媛,赵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六个包共1.8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区人民路公园道一号商务楼二楼,联系人:董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埇桥区东坪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人民路公园道一号商务楼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立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9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申请
    安徽 (略)
    请审核
    2023-10-25 13:02:16
    0天0小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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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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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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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五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西关办事处人民路东侧康苑小区6#楼0101室( (略) 北)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第五包

服务范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440批次

服务要求: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样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 版)》 执行。抽样过程严格履行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和法定手续。检验过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实施,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靠。承检机构对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将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相关科室。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 (略) 局,同时, (略) 局相关科室。

服务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之前须完成 2023年所有抽检任务并上传数据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服务标准: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 版)》 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振华(组长),朱媛媛,赵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六个包共1.8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区人民路公园道一号商务楼二楼,联系人:董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埇桥区东坪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人民路公园道一号商务楼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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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略)
    请审核
    2023-10-25 1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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