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联通年业务合作B模式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汕尾联通年业务合作B模式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汕尾联通2023-2025年业务合作B模式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S* | 发布时间:2023-10-26 12:34:49 |
项目名称:汕尾联通2023-2025年业务合作B模式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人编号:SW-W-YWHZBMS-2023-004
招标代理编号:GPDI-ZB-2023-02909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10月09日发招标公告,2023年10月25日进行了开标,2023年10月25日完成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麦 (略) 安徽分公司;
投标报价:72.00%;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名: (略) ;
投标报价:73.20%;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招标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汕尾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风险管理岗:*@*hinaunicom.cn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蔡豪、林伟豪、肖君、夏坤、白鹭
电话:*
电子邮箱:*@*pdi.com
(2)投标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招标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纪检监督邮箱:*@*hinaunicom.cn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0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2023年10月26日
发布单位 : (略) |
汕尾联通2023-2025年业务合作B模式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S* | 发布时间:2023-10-26 12:34:49 |
项目名称:汕尾联通2023-2025年业务合作B模式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人编号:SW-W-YWHZBMS-2023-004
招标代理编号:GPDI-ZB-2023-02909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10月09日发招标公告,2023年10月25日进行了开标,2023年10月25日完成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麦 (略) 安徽分公司;
投标报价:72.00%;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名: (略) ;
投标报价:73.20%;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招标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汕尾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风险管理岗:*@*hinaunicom.cn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蔡豪、林伟豪、肖君、夏坤、白鹭
电话:*
电子邮箱:*@*pdi.com
(2)投标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招标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纪检监督邮箱:*@*hinaunicom.cn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0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2023年10月26日
发布单位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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