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印刷业务服务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印刷业务服务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1028
二、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印刷业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印刷业务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本项目为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印刷业务服务项目(印刷服务不包含试卷,特殊文件,出版类报纸、期刊、图书等特殊印刷业务,在外地举办(参加)活动(评审、研讨等)产生的印刷业务等,只包含一般材料的打字、文印、印刷、胶装等)。所有印刷品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完成,印刷质量高,完成迅速,上门服务,响应快捷,满足采购人校内印刷业务需求。 |
服务要求 | 1.全部印刷品按采购人的要求在合同期内分批印制、分批送货,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中标人应在用户规定时间内完成印刷任务,特别紧急任务应根据用户需要当日完成印刷,并分装、分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服务满意度等方面,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履行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服务标准 | 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同富,姚红莉,朱开忠,陈琼,李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印刷业务服务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 (略) 包河区金寨南路856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子健
电话:0551-*、*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1028
二、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印刷业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印刷业务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本项目为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印刷业务服务项目(印刷服务不包含试卷,特殊文件,出版类报纸、期刊、图书等特殊印刷业务,在外地举办(参加)活动(评审、研讨等)产生的印刷业务等,只包含一般材料的打字、文印、印刷、胶装等)。所有印刷品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完成,印刷质量高,完成迅速,上门服务,响应快捷,满足采购人校内印刷业务需求。 |
服务要求 | 1.全部印刷品按采购人的要求在合同期内分批印制、分批送货,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中标人应在用户规定时间内完成印刷任务,特别紧急任务应根据用户需要当日完成印刷,并分装、分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服务满意度等方面,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履行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服务标准 | 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同富,姚红莉,朱开忠,陈琼,李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印刷业务服务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 (略) 包河区金寨南路856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子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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