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中标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中标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
项目法人: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略) 长丰县双墩镇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长丰县公共 (略)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公告正文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3]145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CGZ02114
2.5 招标项目地点:长丰县双墩镇
2.6 招标项目规模: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文明路与凤麟路交汇口西南角。共建设17栋住宅楼、5栋配电房、1栋幼儿园及托幼中心,2栋公厕、1个地下车库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339.70平方米(约108.51亩),其中住宅地块61435.87平方米(约92.15亩);设计总建筑面积206,311.85平方米,住宅面积137,280.1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39,511.91平方米,其中计容住宅面积137,280.16平方米),底层架空区4,924.19平方米;所有楼栋同期建设,总户数1308户,装配率不低于50%。
2.7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且缺陷责任期满(约14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项目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文明路与凤麟路交汇口西南角。共建设17栋住宅楼、5栋配电房、1栋幼儿园及托幼中心,2栋公厕、1个地下车库、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及水电气配套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339.70平方米(约108.51亩),其中住宅地块61435.87平方米(约92.15亩);设计总建筑面积206,311.85平方米,住宅面积137,280.1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39,511.91平方米,其中计容住宅面积137,280.16平方米),底层架空区4,924.19平方米;其中:17栋住宅楼,1个地下车库,5栋配电房,2栋公厕,1栋幼儿园及托幼中心,所有楼栋同期建设,总户数1308户,容积率2.27,建筑密度14.46%,绿地率41.9%,装配率不低于50%。其中幼儿园及托儿所建筑面积8,595.06平方米,幼儿园及配套设施为代建项目范围,土地成本不计入本项目成本。
负责该项目地块的获取、设计、监理、报建(含代建项目)、建设、验收移交、 水电气集中开户、立户及过户工作、质保、证件办理(含代建项目)、资料归档及审计等全过程管理和协调。组建项目管理部,在项目开发建设服务期限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的建设管理权,提供各项专业技术、管理服务,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并负责维保期限内的正常维修工作。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 说明: (略) 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略) 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 (略) 、 (略) 或其母 (略) 、或其母 (略) (略) 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 (略) 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纳 (略) 场信用“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报 (略) 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 00:00至**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150米

邮 编:*

联系人:高坤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庆媛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涉及投标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请投标人注意分别递交至指定账户,本章第13项为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的,详见第三章相关要求;土地竞买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特此提醒。

12.3对投标人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对发现并核实投标人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等有关规定,开发建设企业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的,将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竞买土地。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9分3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29分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中标结果公示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4)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合肥中建 (略)

中标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69)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海清、魏珊、赵东振、戴晓东、董钢、程润、沈光玉

公示日期:**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16分5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1小时16分
附件: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
项目法人: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略) 长丰县双墩镇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长丰县公共 (略)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公告正文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3]145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CGZ02114
2.5 招标项目地点:长丰县双墩镇
2.6 招标项目规模: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文明路与凤麟路交汇口西南角。共建设17栋住宅楼、5栋配电房、1栋幼儿园及托幼中心,2栋公厕、1个地下车库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339.70平方米(约108.51亩),其中住宅地块61435.87平方米(约92.15亩);设计总建筑面积206,311.85平方米,住宅面积137,280.1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39,511.91平方米,其中计容住宅面积137,280.16平方米),底层架空区4,924.19平方米;所有楼栋同期建设,总户数1308户,装配率不低于50%。
2.7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且缺陷责任期满(约14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项目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文明路与凤麟路交汇口西南角。共建设17栋住宅楼、5栋配电房、1栋幼儿园及托幼中心,2栋公厕、1个地下车库、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及水电气配套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339.70平方米(约108.51亩),其中住宅地块61435.87平方米(约92.15亩);设计总建筑面积206,311.85平方米,住宅面积137,280.1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39,511.91平方米,其中计容住宅面积137,280.16平方米),底层架空区4,924.19平方米;其中:17栋住宅楼,1个地下车库,5栋配电房,2栋公厕,1栋幼儿园及托幼中心,所有楼栋同期建设,总户数1308户,容积率2.27,建筑密度14.46%,绿地率41.9%,装配率不低于50%。其中幼儿园及托儿所建筑面积8,595.06平方米,幼儿园及配套设施为代建项目范围,土地成本不计入本项目成本。
负责该项目地块的获取、设计、监理、报建(含代建项目)、建设、验收移交、 水电气集中开户、立户及过户工作、质保、证件办理(含代建项目)、资料归档及审计等全过程管理和协调。组建项目管理部,在项目开发建设服务期限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的建设管理权,提供各项专业技术、管理服务,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并负责维保期限内的正常维修工作。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 说明: (略) 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略) 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 (略) 、 (略) 或其母 (略) 、或其母 (略) (略) 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 (略) 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纳 (略) 场信用“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报 (略) 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 00:00至**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150米

邮 编:*

联系人:高坤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庆媛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涉及投标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请投标人注意分别递交至指定账户,本章第13项为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的,详见第三章相关要求;土地竞买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特此提醒。

12.3对投标人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对发现并核实投标人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等有关规定,开发建设企业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的,将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竞买土地。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9分3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29分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中标结果公示

长丰县双墩镇临湖佳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编号:2023AFCGZ02114)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合肥中建 (略)

中标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69)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海清、魏珊、赵东振、戴晓东、董钢、程润、沈光玉

公示日期:**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16分5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1小时16分
附件: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