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正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附属用房修缮工程
长春光正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附属用房修缮工程
长春光正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附属用房修缮工程,采购人为长春 (略) ,采购代理 (略) (略) ,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Z-CZGC-*
项目名称:长春光正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附属用房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337万元
采购需求: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完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项目地点: (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应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提供财务报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或提供免缴纳证明);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方式:现场报名,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经理证书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售价:3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南昌路120号
联系方式:*(王迪)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431-*(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431-*
长春光正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附属用房修缮工程,采购人为长春 (略) ,采购代理 (略) (略) ,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Z-CZGC-*
项目名称:长春光正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附属用房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337万元
采购需求: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完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项目地点: (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应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提供财务报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或提供免缴纳证明);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方式:现场报名,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经理证书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售价:3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南昌路120号
联系方式:*(王迪)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431-*(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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