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城市管理局香山路郑州路-赵河东路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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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城市管理局香山路郑州路-赵河东路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69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香山路(郑州路-赵河东路)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69-1 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社旗县 (略) (略) 社旗县唐庄乡迎宾大道西段36号 1,445,467.99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略) 管理局香山路(郑州路-赵河东路)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 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王雪平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肜晓栋(组长)、王宝楠、李华阳(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略) 招标投标协会《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0,345.62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中段
联系人:黄平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宛城区孔明南路万达坊
联系人:许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宁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69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香山路(郑州路-赵河东路)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69-1 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社旗县 (略) (略) 社旗县唐庄乡迎宾大道西段36号 1,445,467.99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略) 管理局香山路(郑州路-赵河东路)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 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王雪平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肜晓栋(组长)、王宝楠、李华阳(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略) 招标投标协会《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0,345.62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社旗县红旗路中段
联系人:黄平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宛城区孔明南路万达坊
联系人:许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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