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社会治理中心项目EPC通山县社会治理中心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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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社会治理中心项目EPC通山县社会治理中心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FJ-*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社会治理中心项目(EPC)通山县社会治理中心项目(EPC)于2023年09月2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0月27日在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略) (略) 通山 (略)
投标报价
(*)
*.00 * *.00
投标报价备注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设计费下浮率56%。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4.8%,设计费下浮率55.5%。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设计费下浮率55%。
质量(如有)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夏锐 徐婷 王帆帆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2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联系人:徐龙波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太平大道281号二楼
联系人:孟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滨河路73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楼310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3年10月30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FJ-*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社会治理中心项目(EPC)通山县社会治理中心项目(EPC)于2023年09月2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0月27日在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略) (略) 通山 (略)
投标报价
(*)
*.00 * *.00
投标报价备注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设计费下浮率56%。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4.8%,设计费下浮率55.5%。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设计费下浮率55%。
质量(如有)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夏锐 徐婷 王帆帆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2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联系人:徐龙波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太平大道281号二楼
联系人:孟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滨河路73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楼310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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