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展示馆展陈设计和布展服务一体化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展示馆展陈设计和布展服务一体化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LZC2023-G3-*-JDZB
二、项目名称: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展示馆展陈设计和布展服务一体化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总报价:*.69(元) | 广西 (略) | (略) 青秀区青山路18号青秀区山庄会馆三楼4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展示馆展陈设计和布展服务一体化采购 | 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展示馆展陈设计和布展服务一体化采购 | 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展示馆展陈设计和布展服务一体化采购,全面展示第一部分 田园如诗如歌、第二部分 农业高质高效、第三部分 乡村宜居宜业、第四部分 农民富裕富足文化内涵和意义,包括但不限于展厅的布展设计方案和展厅实施布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后期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实施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展厅的布展设计方案和展厅实施布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后期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实施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成果交付(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设计、布展施工、设备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本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按国家和广西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玲,刘小彤,李绍芬,石昌华(采购人代表),黄幼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35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3.未中标情况:广西 (略) ,评审得分56.97分,排名第2;广西 (略) ,评审得分56.96分,排名第3。
4.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5.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6.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23年10月31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川县大圩镇长安路1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桂林分公司)
联系方式:0773-*转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昭卉
电 话:0773-*转2
附件信息:
160.2K
一、项目编号:GLZC2023-G3-*-JDZB
二、项目名称: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展示馆展陈设计和布展服务一体化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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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总报价:*.69(元) | 广西 (略) | (略) 青秀区青山路18号青秀区山庄会馆三楼4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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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展示馆展陈设计和布展服务一体化采购 | 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展示馆展陈设计和布展服务一体化采购 | 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展示馆展陈设计和布展服务一体化采购,全面展示第一部分 田园如诗如歌、第二部分 农业高质高效、第三部分 乡村宜居宜业、第四部分 农民富裕富足文化内涵和意义,包括但不限于展厅的布展设计方案和展厅实施布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后期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实施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展厅的布展设计方案和展厅实施布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后期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实施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成果交付(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设计、布展施工、设备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本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按国家和广西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玲,刘小彤,李绍芬,石昌华(采购人代表),黄幼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35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3.未中标情况:广西 (略) ,评审得分56.97分,排名第2;广西 (略) ,评审得分56.96分,排名第3。
4.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5.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6.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23年10月31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川县大圩镇长安路1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桂林分公司)
联系方式:0773-*转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昭卉
电 话:0773-*转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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