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羊山交警大队办公区积水点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第一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羊山交警大队办公区积水点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一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羊山交警大队办公区积水点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DJS-*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3年11月2日
2、开、评标地点: (略) 新五大道建业*号城邦一号楼19A06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价 |
1 |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河南 (略) | (略) 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太古广场 | *.41元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傲兵(业主评委)、代中江、祝学华。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成交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太古广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达建设 (略)
地 址: (略) 新五大道建业*号城邦一号楼19A18室
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0376-* *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一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羊山交警大队办公区积水点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DJS-*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3年11月2日
2、开、评标地点: (略) 新五大道建业*号城邦一号楼19A06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价 |
1 |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河南 (略) | (略) 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太古广场 | *.41元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傲兵(业主评委)、代中江、祝学华。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成交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太古广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达建设 (略)
地 址: (略) 新五大道建业*号城邦一号楼19A18室
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0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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