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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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2

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Q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2023年9月7日公告,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哈 (略)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采购人开会研究决定,现依法确定第二成交 (略) 虹桥 (略) 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虹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磨子潭春苑新村1号地块7、8、9铺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复式开沟机、播种机、秸秆打捆机、圆草捆打捆机、饲草粉碎和揉丝一体机、猕猴桃秸秆粉碎机

品牌:巨隆科技、巨隆科技、瑞科、德牛、中开、铁长工

规格型号: 12KG-23(230)、2BFG-12(6)(212)A、9YQ-1000、9QYG-0.5、9RZ-6D、F2-600

数量:10台、4台、5台、1台、12台、1台

单价:7,700.00元/台、16,000.00元/台、17,000.00元/台、14,800.00元/台、10,000.00元/台、74,000.00元/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6522.00元。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线下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Q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2023年9月7日公告,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哈 (略)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采购人开会研究决定,现依法确定第二成交 (略) 虹桥 (略) 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虹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磨子潭春苑新村1号地块7、8、9铺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复式开沟机、播种机、秸秆打捆机、圆草捆打捆机、饲草粉碎和揉丝一体机、猕猴桃秸秆粉碎机

品牌:巨隆科技、巨隆科技、瑞科、德牛、中开、铁长工

规格型号: 12KG-23(230)、2BFG-12(6)(212)A、9YQ-1000、9QYG-0.5、9RZ-6D、F2-600

数量:10台、4台、5台、1台、12台、1台

单价:7,700.00元/台、16,000.00元/台、17,000.00元/台、14,800.00元/台、10,000.00元/台、74,000.00元/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6522.00元。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线下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公示信息&nbsp1

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QS-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层7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复式开沟机、播种机、秸秆打捆机、圆草捆打捆机、饲草粉碎和揉丝一体机、猕猴桃秸秆粉碎机

品牌:巨隆、巨隆、中上、中上、中上、中上

规格型号: 12KG-23(230)、2BFG-12(6)(212)A型、ZS-DVEEG、ZS-FWE5、ZS-QA45、ZS-KD1003

数量:10台、4台、5台、1台、12台、1台

单价:9,000.00元/台、31,000.00元/台、17,000.00元/台、34,000.00元/台、3,000.00元/台、60,000.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录鹤、何宏儒、兰延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附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共计64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求是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0564-*)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QS-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层7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复式开沟机、播种机、秸秆打捆机、圆草捆打捆机、饲草粉碎和揉丝一体机、猕猴桃秸秆粉碎机

品牌:巨隆、巨隆、中上、中上、中上、中上

规格型号: 12KG-23(230)、2BFG-12(6)(212)A型、ZS-DVEEG、ZS-FWE5、ZS-QA45、ZS-KD1003

数量:10台、4台、5台、1台、12台、1台

单价:9,000.00元/台、31,000.00元/台、17,000.00元/台、34,000.00元/台、3,000.00元/台、60,000.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录鹤、何宏儒、兰延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附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共计64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求是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0564-*)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公示信息&nbsp2

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Q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2023年9月7日公告,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哈 (略)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采购人开会研究决定,现依法确定第二成交 (略) 虹桥 (略) 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虹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磨子潭春苑新村1号地块7、8、9铺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复式开沟机、播种机、秸秆打捆机、圆草捆打捆机、饲草粉碎和揉丝一体机、猕猴桃秸秆粉碎机

品牌:巨隆科技、巨隆科技、瑞科、德牛、中开、铁长工

规格型号: 12KG-23(230)、2BFG-12(6)(212)A、9YQ-1000、9QYG-0.5、9RZ-6D、F2-600

数量:10台、4台、5台、1台、12台、1台

单价:7,700.00元/台、16,000.00元/台、17,000.00元/台、14,800.00元/台、10,000.00元/台、74,000.00元/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6522.00元。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线下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Q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2023年9月7日公告,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哈 (略)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采购人开会研究决定,现依法确定第二成交 (略) 虹桥 (略) 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虹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磨子潭春苑新村1号地块7、8、9铺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复式开沟机、播种机、秸秆打捆机、圆草捆打捆机、饲草粉碎和揉丝一体机、猕猴桃秸秆粉碎机

品牌:巨隆科技、巨隆科技、瑞科、德牛、中开、铁长工

规格型号: 12KG-23(230)、2BFG-12(6)(212)A、9YQ-1000、9QYG-0.5、9RZ-6D、F2-600

数量:10台、4台、5台、1台、12台、1台

单价:7,700.00元/台、16,000.00元/台、17,000.00元/台、14,800.00元/台、10,000.00元/台、74,000.00元/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6522.00元。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线下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公示信息&nbsp1

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QS-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层7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复式开沟机、播种机、秸秆打捆机、圆草捆打捆机、饲草粉碎和揉丝一体机、猕猴桃秸秆粉碎机

品牌:巨隆、巨隆、中上、中上、中上、中上

规格型号: 12KG-23(230)、2BFG-12(6)(212)A型、ZS-DVEEG、ZS-FWE5、ZS-QA45、ZS-KD1003

数量:10台、4台、5台、1台、12台、1台

单价:9,000.00元/台、31,000.00元/台、17,000.00元/台、34,000.00元/台、3,000.00元/台、60,000.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录鹤、何宏儒、兰延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附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共计64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求是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0564-*)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QS-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化肥定额制示范农机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层7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复式开沟机、播种机、秸秆打捆机、圆草捆打捆机、饲草粉碎和揉丝一体机、猕猴桃秸秆粉碎机

品牌:巨隆、巨隆、中上、中上、中上、中上

规格型号: 12KG-23(230)、2BFG-12(6)(212)A型、ZS-DVEEG、ZS-FWE5、ZS-QA45、ZS-KD1003

数量:10台、4台、5台、1台、12台、1台

单价:9,000.00元/台、31,000.00元/台、17,000.00元/台、34,000.00元/台、3,000.00元/台、60,000.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录鹤、何宏儒、兰延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附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共计64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求是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0564-*)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 (略)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润广场8号楼2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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