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大棚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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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大棚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安徽 (略) 2024年度大棚膜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6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 (略) 2024年度大棚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AHZJ-*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1月2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投标报价: 综合单价:12780.00元/吨(总价:*.7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四 (略)

    投标报价: 综合单价:13150.00元/吨(总价:*.60元)

    本公示在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略) 智能采购云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同步发布。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安徽 (略)

    2023年11月3日


  • 安徽 (略) 2024年度大棚膜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6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 (略) 2024年度大棚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AHZJ-*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1月2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投标报价: 综合单价:12780.00元/吨(总价:*.7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四 (略)

    投标报价: 综合单价:13150.00元/吨(总价:*.60元)

    本公示在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略) 智能采购云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同步发布。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安徽 (略)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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