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销广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倍丰大厦项目食堂、中央大街项目食堂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黑龙江省供销广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倍丰大厦项目食堂、中央大街项目食堂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供销 (略) 倍丰大厦项目食堂、中央大街项目食堂服务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供销 (略) 倍丰大厦项目食堂、中央大街项目食堂服务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 (略) 供销 (略)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330万元(含税),无固定用餐人数(上一年度日平均约300人),员工餐标为30元/人/天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食堂餐饮服务、百货销售服务。
2.2 服务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
2.3 服务地点:松北区新湾路88号、道里区西二道街18号
2.4 付款方式:次月25日前结算上月费用,结算方式为人工成本、食材( (略) 场平均价格,写入合同内)、低值易耗、税金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管理费为12万元/年。成交方需控制在剔除人工成本后,由“食材成本+低值易耗+税金+管理费”除以全年用餐人数后的餐标需≤30元/人(员工餐标为30元/人)。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00至2023年10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 采购保证金
5.1 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万元整)。
5.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00前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00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响应文件的审核
7.1 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00
7.2 审核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供销 (略)
地 址: (略) 松北区江湾路8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史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项目名称: (略) 供销 (略) 倍丰大厦项目食堂、中央大街项目食堂服务< :namespace prefix = "o" />
项目编号:0222FW*
服务内容:食堂餐饮服务、百货销售服务
采 购 人: (略) 供销 (略)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预算(元):330万元(含税),无固定用餐人数(上一年度日平均约300人),员工餐标为30元/人/天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日
变更内容:
1、付款方式:次月25日前结算上月费用,结算方式为人工成本、食材( (略) 场平均价格,写入合同内)、低值易耗、税金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管理费为12万元/年。成交方需控制在剔除人工成本后,由“食材成本+低值易耗+税金+管理费”除以全年用餐人数后的餐标为30元/人/天)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次日起1年。
3、初次报价表及最终报价表中服务费分项组成分为人工成本及餐标两部分(其中餐标(食材成本+低值易耗+税金+管理费)暂按30元/人/天,用餐人数暂按300人计算,天数暂按270天计算,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总报价不得超过330万元(含税)
初次报价表
序号 | 服务费用分项名称 | 报价(元)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1 | 人工成本 | |||
2 | 餐标(食材成本+低值易耗+税金+管理费) | 30元/人/天*300人*270天=* | ||
合计 |
4、如意向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原递交时间前已制作并包封完毕,须按此变更公告重新制作文件。
现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做出上述变更,此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意向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 (略) 供销 (略)
地 址: (略) 松北区江湾路8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史女士、杜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项目名称:< :namespace prefix = "o" /> | (略) 供销 (略) 倍丰大厦项目食堂、中央大街项目食堂服务 | ||||||
项目编号: | 0222FW* | ||||||
采购内容: | 食堂餐饮服务、百货销售服务 | ||||||
采 购 人: | (略) 供销 (略) |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阳光 (略)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采购预算(元): | 330万元(含税),无固定用餐人数(上一年度日平均约300人),员工餐标为30元/人/天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8日 | ||||||
成交结果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3日 | ||||||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评审建议报告,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 |||||||
成交单位: | (略) | ||||||
初次报价(元): | 3,270,627.72 | ||||||
成交金额(元): | 3,270,000.00 | ||||||
采 购 人: | (略) 供销 (略) | ||||||
地 址: | (略) 松北区江湾路88号 | ||||||
联 系 人: | 赵先生 | ||||||
电 话: | * |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阳光 (略) | ||||||
地 址: |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 ||||||
联 系 人: | 史女士、杜女士 | ||||||
电 话: | 0451-*、* | ||||||
业务监督: | 黑 (略) 风控合规部 | ||||||
业务监督电话: | 0451-* |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供销 (略) 倍丰大厦项目食堂、中央大街项目食堂服务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供销 (略) 倍丰大厦项目食堂、中央大街项目食堂服务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 (略) 供销 (略)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330万元(含税),无固定用餐人数(上一年度日平均约300人),员工餐标为30元/人/天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食堂餐饮服务、百货销售服务。
2.2 服务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
2.3 服务地点:松北区新湾路88号、道里区西二道街18号
2.4 付款方式:次月25日前结算上月费用,结算方式为人工成本、食材( (略) 场平均价格,写入合同内)、低值易耗、税金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管理费为12万元/年。成交方需控制在剔除人工成本后,由“食材成本+低值易耗+税金+管理费”除以全年用餐人数后的餐标需≤30元/人(员工餐标为30元/人)。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00至2023年10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 采购保证金
5.1 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万元整)。
5.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00前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00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响应文件的审核
7.1 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00
7.2 审核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供销 (略)
地 址: (略) 松北区江湾路8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史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项目名称: (略) 供销 (略) 倍丰大厦项目食堂、中央大街项目食堂服务< :namespace prefix = "o" />
项目编号:0222FW*
服务内容:食堂餐饮服务、百货销售服务
采 购 人: (略) 供销 (略)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预算(元):330万元(含税),无固定用餐人数(上一年度日平均约300人),员工餐标为30元/人/天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日
变更内容:
1、付款方式:次月25日前结算上月费用,结算方式为人工成本、食材( (略) 场平均价格,写入合同内)、低值易耗、税金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管理费为12万元/年。成交方需控制在剔除人工成本后,由“食材成本+低值易耗+税金+管理费”除以全年用餐人数后的餐标为30元/人/天)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次日起1年。
3、初次报价表及最终报价表中服务费分项组成分为人工成本及餐标两部分(其中餐标(食材成本+低值易耗+税金+管理费)暂按30元/人/天,用餐人数暂按300人计算,天数暂按270天计算,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总报价不得超过330万元(含税)
初次报价表
序号 | 服务费用分项名称 | 报价(元)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1 | 人工成本 | |||
2 | 餐标(食材成本+低值易耗+税金+管理费) | 30元/人/天*300人*270天=* | ||
合计 |
4、如意向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原递交时间前已制作并包封完毕,须按此变更公告重新制作文件。
现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做出上述变更,此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意向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 (略) 供销 (略)
地 址: (略) 松北区江湾路8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史女士、杜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项目名称:< :namespace prefix = "o" /> | (略) 供销 (略) 倍丰大厦项目食堂、中央大街项目食堂服务 | ||||||
项目编号: | 0222FW* | ||||||
采购内容: | 食堂餐饮服务、百货销售服务 | ||||||
采 购 人: | (略) 供销 (略) |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阳光 (略)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采购预算(元): | 330万元(含税),无固定用餐人数(上一年度日平均约300人),员工餐标为30元/人/天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8日 | ||||||
成交结果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3日 | ||||||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评审建议报告,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 |||||||
成交单位: | (略) | ||||||
初次报价(元): | 3,270,627.72 | ||||||
成交金额(元): | 3,270,000.00 | ||||||
采 购 人: | (略) 供销 (略) | ||||||
地 址: | (略) 松北区江湾路88号 | ||||||
联 系 人: | 赵先生 | ||||||
电 话: | * |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阳光 (略) | ||||||
地 址: |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 ||||||
联 系 人: | 史女士、杜女士 | ||||||
电 话: | 0451-*、* | ||||||
业务监督: | 黑 (略) 风控合规部 | ||||||
业务监督电话: | 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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