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湾水电站隆阳区库周非搬迁就地恢复生产安置移民村组基础设施恢复和完善建设项目弃土场地质勘察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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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湾水电站隆阳区库周非搬迁就地恢复生产安置移民村组基础设施恢复和完善建设项目弃土场地质勘察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SHY-CG-2023-026

二、项目名称:小湾水电站隆阳区库周非搬迁就地恢复生产安置移民村组基础设施恢复和完善建设项目(弃土场地质勘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文山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文山壮族苗族 (略) 建禾东路5 (略) 内

中标(成交)金额:*.00元(点击查看>>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小湾水电站隆阳区库周非搬迁就地恢复生产安置移民村组基础设施恢复和完善建设项目(弃土场地质勘察)

服务范围:小湾水电站隆阳区库周非搬迁就地恢复生产安置移民村组基础设施恢复和完善建设项目(弃土场地质勘察),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三个弃土场地质勘察工作,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配合水保单位完成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服务时间:20天。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依法依规完成弃土场地质勘察报告的编制工作。编制成果达到招标人要求,成果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其他要求:

(1)按时按质完成。成果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报告表述清楚、内容完整、依据充分、附件齐全、相应的签字盖章完备。

(2)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及重大缺陷等情况报告招标人。

(3)供应商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泄露给招标人以外的第三者。

五、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田春阳

组员:杨燕、董丽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09日。投标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办理。

2、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地 址: (略) 隆阳区龙泉路29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 (略)

地  址: (略) 隆阳区九隆街道兰苑巷7号2楼

联系方式: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SHY-CG-2023-026

二、项目名称:小湾水电站隆阳区库周非搬迁就地恢复生产安置移民村组基础设施恢复和完善建设项目(弃土场地质勘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文山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文山壮族苗族 (略) 建禾东路5 (略) 内

中标(成交)金额:*.00元(点击查看>>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小湾水电站隆阳区库周非搬迁就地恢复生产安置移民村组基础设施恢复和完善建设项目(弃土场地质勘察)

服务范围:小湾水电站隆阳区库周非搬迁就地恢复生产安置移民村组基础设施恢复和完善建设项目(弃土场地质勘察),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三个弃土场地质勘察工作,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配合水保单位完成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服务时间:20天。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依法依规完成弃土场地质勘察报告的编制工作。编制成果达到招标人要求,成果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其他要求:

(1)按时按质完成。成果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报告表述清楚、内容完整、依据充分、附件齐全、相应的签字盖章完备。

(2)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及重大缺陷等情况报告招标人。

(3)供应商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泄露给招标人以外的第三者。

五、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田春阳

组员:杨燕、董丽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09日。投标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办理。

2、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地 址: (略) 隆阳区龙泉路29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 (略)

地  址: (略) 隆阳区九隆街道兰苑巷7号2楼

联系方式: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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