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西路339号部分门面出租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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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西路339号部分门面出租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清流西路339号部分门面出租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cznqcq*-004

安徽 (略) (略) 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于2023年10月30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清流西路339号部分门面出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3年11月10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成交人: 侯志强

一年成交价:*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每年(¥:39797.28元/年)

三年成交价: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84元/3年)

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5日

招租单位: (略) 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段崇俊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 (略)

联系人:凌云

电话:*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 (略) 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若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 (略) 南谯区监察局投诉,电话:0550-*。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略) 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公司:安徽 (略)

2023年11月13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安徽 (略)
    业务提交
    2023/11/13 09:42:32
    0天0小时1分0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3/11/13 11:05:54
    0天1小时24分22秒

0天0小时1分0秒

0天1小时24分22秒

公告公示信息

清流西路339号部分门面出租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cznqcq*-004

安徽 (略) (略) 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于2023年10月30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清流西路339号部分门面出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3年11月10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成交人: 侯志强

一年成交价:*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每年(¥:39797.28元/年)

三年成交价: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84元/3年)

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5日

招租单位: (略) 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段崇俊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 (略)

联系人:凌云

电话:*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 (略) 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若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 (略) 南谯区监察局投诉,电话:0550-*。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略) 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公司:安徽 (略)

2023年11月13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安徽 (略)
    业务提交
    2023/11/13 09:42:32
    0天0小时1分0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3/11/13 11:05:54
    0天1小时24分22秒

0天0小时1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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