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板子矶景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芜湖市繁昌区板子矶景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WH21CG2023FW2145
二、项目名称: (略) 繁昌区板子矶景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数字经济产业园
成交金额:* .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繁昌区板子矶景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托管内容为代收渡船费用及拓展培训等相关衍生项目经营(增加:拓展培训等相关衍生项目经营)、景区资产维护、生态保护、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招工用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保障景区正常营运等。 服务时间:3 年(1+1+1) 服务标准 : 围绕景区资源特色和红色基因,在现有基础上,使景区管理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让板子矶风景区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红色旅游景区。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砾、毛毅涛、赵家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100 万元×1.2% +(成交价-100 万元)×0.48%。
收费金额:1337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3.成交单位业绩:
(1) (略) 九华天池风景区
(2)铜陵梧桐花谷风景区
4.无效投标单位: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春谷文化 (略)
地 址: (略) 繁昌区龙亭东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 话:*
十、附件
成交单位业绩
一、项目编号:WH21CG2023FW2145
二、项目名称: (略) 繁昌区板子矶景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数字经济产业园
成交金额:* .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繁昌区板子矶景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托管内容为代收渡船费用及拓展培训等相关衍生项目经营(增加:拓展培训等相关衍生项目经营)、景区资产维护、生态保护、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招工用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保障景区正常营运等。 服务时间:3 年(1+1+1) 服务标准 : 围绕景区资源特色和红色基因,在现有基础上,使景区管理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让板子矶风景区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红色旅游景区。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砾、毛毅涛、赵家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100 万元×1.2% +(成交价-100 万元)×0.48%。
收费金额:1337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3.成交单位业绩:
(1) (略) 九华天池风景区
(2)铜陵梧桐花谷风景区
4.无效投标单位: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春谷文化 (略)
地 址: (略) 繁昌区龙亭东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 话:*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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