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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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示

  202 (略) (略) 科学技术奖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 (略) (略)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闽农科政〔2023〕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的项目(共13项,其中科技创新特等奖3项,科技创新奖一等奖8项,区域科技创新奖2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4日。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获奖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科研处:赵雅静)
  *(院纪律检查室:杨明媚)
  附件:202 (略) (略) 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

(略) (略)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202 (略) (略) 科学技术奖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 (略) (略)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闽农科政〔2023〕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的项目(共13项,其中科技创新特等奖3项,科技创新奖一等奖8项,区域科技创新奖2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4日。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获奖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科研处:赵雅静)
  *(院纪律检查室:杨明媚)
  附件:202 (略) (略) 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

(略) (略)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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