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东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XHDZB-*)
一 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 001 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东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中标人: (略) 紫月 (略) 中标价格:70万元
二 其他: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XHDZB-*
2 项目名称: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东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5 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 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东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项 (略) 伊滨区,绿化面积约
7.9万平米,设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方案设计 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 (略) 紫月
(略) (略) 福田区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界西南星河世纪大厦A栋2711
*.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东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三 评审专家名单
谭唯(组长) 陈永红 宋鹏飞。
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
性缴纳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2011 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0500.00元
五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 (略) 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
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
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
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
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 传真件不予受理)。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伊滨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 (略)
地 址: (略) 西工区玄武门大街64号衡达地标3楼30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023年11月13日
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伊滨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 (略)
地 址: (略) 西工区街道南路64号衡达地标3楼30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东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XHDZB-*)
一 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 001 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东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中标人: (略) 紫月 (略) 中标价格:70万元
二 其他: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XHDZB-*
2 项目名称: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东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5 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 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东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项 (略) 伊滨区,绿化面积约
7.9万平米,设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方案设计 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 (略) 紫月
(略) (略) 福田区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界西南星河世纪大厦A栋2711
*.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东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三 评审专家名单
谭唯(组长) 陈永红 宋鹏飞。
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
性缴纳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2011 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0500.00元
五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 (略) 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
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
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
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
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 传真件不予受理)。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伊滨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 (略)
地 址: (略) 西工区玄武门大街64号衡达地标3楼30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023年11月13日
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伊滨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 (略)
地 址: (略) 西工区街道南路64号衡达地标3楼30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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