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优质创业项目评选结果的公示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优质创业项目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 (略) 校毕业生在南宁就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2〕14号)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优质创业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组织申报、初步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共评选出14个优质创业项目,拟对其给予创业启动资金等政策支持。现将具体项目名单和创业启动资金支持金额予以公示(拟支持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5 日—11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如实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 (略)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或送达地址: (略) 桂春路 (略)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716室
邮 政 编 码:*
监 督 电 话:0771-*
附件: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优质创业项目拟支持名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 (略) 校毕业生在南宁就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2〕14号)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优质创业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组织申报、初步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共评选出14个优质创业项目,拟对其给予创业启动资金等政策支持。现将具体项目名单和创业启动资金支持金额予以公示(拟支持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5 日—11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如实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 (略)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或送达地址: (略) 桂春路 (略)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716室
邮 政 编 码:*
监 督 电 话:0771-*
附件: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优质创业项目拟支持名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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