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合同段-中标公告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合同段-中标公告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武汉 (略) | 中咨公路 (略) | 广东翔飞 (略) |
投标价(万元) | 3188.4601 | 3174.377 | 3189.259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曾文超/JGJ* | 张朝东/JGJ* | 贾平虎/JGJ* |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工程质量 |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值均大于等于90分) |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值均大于等于90分) |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值均大于等于90分) |
工期 |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86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个月,施工阶段监理6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监理服务期限:8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2个月,施工阶段:6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8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2个月,施工阶段6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施工过程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施工过程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施工过程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 |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城街道狮龙路13号邮编:*
联系人: 卢杰仁 联系电话: 0769-* 联系传真: 0769-*
招投标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联系地址: (略) 白云路27号
联系电话: 020-*
公示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武汉 (略) | 中咨公路 (略) | 广东翔飞 (略) |
投标价(万元) | 3188.4601 | 3174.377 | 3189.259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曾文超/JGJ* | 张朝东/JGJ* | 贾平虎/JGJ* |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工程质量 |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值均大于等于90分) |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值均大于等于90分) |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范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值均大于等于90分) |
工期 |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86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个月,施工阶段监理6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监理服务期限:8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2个月,施工阶段:6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8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2个月,施工阶段6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施工过程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施工过程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施工过程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 |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城街道狮龙路13号邮编:*
联系人: 卢杰仁 联系电话: 0769-* 联系传真: 0769-*
招投标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联系地址: (略) 白云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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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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