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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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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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 -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
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勘测
定界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盖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3.11.17
项目及标段
名称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 -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
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勘测
定界技术服务
交易编号 ZYQC-2023-10-01
招标人 永登县兴永农业 (略)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卓越全程 (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3.11.17 公示结束时间 2023.11.21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 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1 (略) 寰宇 (略) 通过
2 (略) 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 (略) 通过
3 甘肃恒达 (略) 通过
4 西藏 (略) 通过
评委评分情况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总得分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投标人1 78 70 80 80 78 77.2 19.94 97.14
投标人2 44 42 42 42 42 42.4 20 62.4
投标人3 34 34 39 34 33 34.8 19.91 54.71
投标人4 34 34 34 34 34 34 19.96 53.96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排 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证书

编号
第一名 (略) 寰宇 (略) 186.6 李传谨 豫职改[2019]16号
第二名 (略) 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 (略) 186.8 李娟 *
第三名 甘肃恒达 (略) 187 哈俊峰 *
备 注: 1.公示中所填写内容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
2.根据项目标段和包数增减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http://**: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 (略) 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XXXX,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 (略) 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XXXX;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甘肃卓越全程 (略)  签于 2023/11/17 15: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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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 -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
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勘测
定界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盖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3.11.17
项目及标段
名称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 -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
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勘测
定界技术服务
交易编号 ZYQC-2023-10-01
招标人 永登县兴永农业 (略)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卓越全程 (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3.11.17 公示结束时间 2023.11.21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 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1 (略) 寰宇 (略) 通过
2 (略) 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 (略) 通过
3 甘肃恒达 (略) 通过
4 西藏 (略) 通过
评委评分情况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总得分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投标人1 78 70 80 80 78 77.2 19.94 97.14
投标人2 44 42 42 42 42 42.4 20 62.4
投标人3 34 34 39 34 33 34.8 19.91 54.71
投标人4 34 34 34 34 34 34 19.96 53.96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排 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证书

编号
第一名 (略) 寰宇 (略) 186.6 李传谨 豫职改[2019]16号
第二名 (略) 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 (略) 186.8 李娟 *
第三名 甘肃恒达 (略) 187 哈俊峰 *
备 注: 1.公示中所填写内容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
2.根据项目标段和包数增减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http://**: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 (略) 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XXXX,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 (略) 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XXXX;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甘肃卓越全程 (略)  签于 2023/11/17 15: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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