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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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受隆回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隆回财采计[2023]*

3、委托代理编号:HNCJ-LH-2023-048

4、信息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5、磋商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6、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磋商情况:

包号

供应商信息

最终报价(元)

综合得分

评审结果

1

湖南双红 (略)

*

90.04

第一名

湖南 (略)

*

64

第二名

武汉合缘 (略)

*

52.89

第三名

四、成交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类

1

成交供应商

湖南双红 (略)

成交金额

*元整

项目名称

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施用土壤调理剂服务和施用生石灰服务,同时做好土壤理化性质监测。施用土壤调理剂服务面积2820亩,其中金石桥镇900亩、高坪镇900亩、七江镇620亩、麻塘山乡400亩。施用生石灰服务面积1985亩,其中金石桥镇100亩、滩头镇543亩、岩口镇542亩、荷田乡400亩、周旺镇400亩。

服务要求

(一)施用土壤调理剂服务及要求

施用土壤调理剂,改善土壤结构,钝化土壤因酸化引起的重金属有效态镉,降低有害物质危害,提升作物安全。施用2820亩农田土壤调理剂,其中:针对pH<5.0的耕地,施用土壤调理剂100kg/亩;针对5≤pH<5.5的耕地,施用土壤调理剂50kg/亩;针对5.5≤pH<6.0的耕地,施用土壤调理剂30kg/亩;针对pH≥6.0的耕地,施用土壤调理剂20kg/亩。土壤调理剂产品须取得农业农村部正式登记证,产品通用名称为土壤调理剂。项目投入品土壤调理剂应符合《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NY/T3034-2016)等国家标准要求,提供有效产品登记证且登记证登记的适宜作物为水稻。产品pH值在8.00-12.00之间,氧化钙含量≥35%。优先采用生物源土壤调理剂。

(二)施用生石灰服务及要求

施用生石灰,提升土壤pH值,缓解土壤酸化趋势;施用生石灰可降低土壤中有害物质重金属镉的有效态含量,提升作物安全;施用生石灰还可为作物生长提供钙元素营养。施用生石灰面积1985亩,其中:针对pH<5.0的耕地,施用生石灰100kg/亩;针对5≤pH<5.5的耕地,施用生石灰75kg/亩;针对5.5≤pH<6.0的耕地,施用生石灰50kg/亩;针对pH≥6.0的耕地,施用生石灰25kg/亩。生石灰技术指标要求:氧化钙(CaO)含量:≥80%;规格:25kg/袋;细度(通过2mm筛):≥80%;重金属限量标准:汞(Hg):≤2mg/kg镉(Cd): ≤3mg/kg;砷(As): ≤10mg/kg;铅(Pb):≤50mg/kg;铬(Cr): ≤50mg/kg。

(三)土壤理化性质监测

为检测施用土壤调理剂和生石灰对土壤理化性质的影响,开展10丘监测田块。每丘监测田块一分为三,一块撒施生石灰100kg/亩(具体用量根据田块土壤背景pH值确定),一块撒施100kg/亩土壤调理剂(具体用量根据田块土壤背景pH值确定),一块做空白对照;每丘田在项目实施后各取3个样品,检测pH、镉、铅、砷、汞、铬总量及有效态含量和有机质含量。样品取样须由中标单位、隆回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在场共同见证取样,送隆回县农业局农村局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个月内完成且通过验收。

服务标准

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现行的标准。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成交供应商

湖南双红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丰

电话:*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C4栋401房

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整)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磋商小组职务

肖建华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长

陈 瑜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刘 赟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2002]1980号文件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向采购人收取18808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富隆社区白竹路8号

(3)联系人:杜先生

(4)电 话:*

(5)邮 编: *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长嘉 (略)

(2)地 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

(3)联系人:陈先生

(4)电 话:*

(5)邮 编:*

(6)电子邮箱:*@*q.com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受隆回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隆回财采计[2023]*

3、委托代理编号:HNCJ-LH-2023-048

4、信息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5、磋商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6、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磋商情况:

包号

供应商信息

最终报价(元)

综合得分

评审结果

1

湖南双红 (略)

*

90.04

第一名

湖南 (略)

*

64

第二名

武汉合缘 (略)

*

52.89

第三名

四、成交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类

1

成交供应商

湖南双红 (略)

成交金额

*元整

项目名称

隆回县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施用土壤调理剂服务和施用生石灰服务,同时做好土壤理化性质监测。施用土壤调理剂服务面积2820亩,其中金石桥镇900亩、高坪镇900亩、七江镇620亩、麻塘山乡400亩。施用生石灰服务面积1985亩,其中金石桥镇100亩、滩头镇543亩、岩口镇542亩、荷田乡400亩、周旺镇400亩。

服务要求

(一)施用土壤调理剂服务及要求

施用土壤调理剂,改善土壤结构,钝化土壤因酸化引起的重金属有效态镉,降低有害物质危害,提升作物安全。施用2820亩农田土壤调理剂,其中:针对pH<5.0的耕地,施用土壤调理剂100kg/亩;针对5≤pH<5.5的耕地,施用土壤调理剂50kg/亩;针对5.5≤pH<6.0的耕地,施用土壤调理剂30kg/亩;针对pH≥6.0的耕地,施用土壤调理剂20kg/亩。土壤调理剂产品须取得农业农村部正式登记证,产品通用名称为土壤调理剂。项目投入品土壤调理剂应符合《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NY/T3034-2016)等国家标准要求,提供有效产品登记证且登记证登记的适宜作物为水稻。产品pH值在8.00-12.00之间,氧化钙含量≥35%。优先采用生物源土壤调理剂。

(二)施用生石灰服务及要求

施用生石灰,提升土壤pH值,缓解土壤酸化趋势;施用生石灰可降低土壤中有害物质重金属镉的有效态含量,提升作物安全;施用生石灰还可为作物生长提供钙元素营养。施用生石灰面积1985亩,其中:针对pH<5.0的耕地,施用生石灰100kg/亩;针对5≤pH<5.5的耕地,施用生石灰75kg/亩;针对5.5≤pH<6.0的耕地,施用生石灰50kg/亩;针对pH≥6.0的耕地,施用生石灰25kg/亩。生石灰技术指标要求:氧化钙(CaO)含量:≥80%;规格:25kg/袋;细度(通过2mm筛):≥80%;重金属限量标准:汞(Hg):≤2mg/kg镉(Cd): ≤3mg/kg;砷(As): ≤10mg/kg;铅(Pb):≤50mg/kg;铬(Cr): ≤50mg/kg。

(三)土壤理化性质监测

为检测施用土壤调理剂和生石灰对土壤理化性质的影响,开展10丘监测田块。每丘监测田块一分为三,一块撒施生石灰100kg/亩(具体用量根据田块土壤背景pH值确定),一块撒施100kg/亩土壤调理剂(具体用量根据田块土壤背景pH值确定),一块做空白对照;每丘田在项目实施后各取3个样品,检测pH、镉、铅、砷、汞、铬总量及有效态含量和有机质含量。样品取样须由中标单位、隆回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负责人在场共同见证取样,送隆回县农业局农村局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个月内完成且通过验收。

服务标准

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现行的标准。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成交供应商

湖南双红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丰

电话:*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C4栋401房

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整)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磋商小组职务

肖建华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长

陈 瑜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刘 赟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2002]1980号文件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向采购人收取18808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富隆社区白竹路8号

(3)联系人:杜先生

(4)电 话:*

(5)邮 编: *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长嘉 (略)

(2)地 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

(3)联系人:陈先生

(4)电 话:*

(5)邮 编:*

(6)电子邮箱:*@*q.com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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