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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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1:49
评审专家名单 李春霞(采购人代表)、潘龙涛(评委主任)、李宝义、李锡兰、王耐心
总中标金额 ¥13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士强
项目联系电话 0317-*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7-*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

一、项目编号:HB*8

二、项目名称: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略) 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丰庭园小区1号楼1单元101

*MA7N12RDX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略) 区2.8万个停车位;清除8处道路标线0.01万平米。合计清除标线2.7165万平米。拆除配套标志牌470块。

见招标文件

合格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霞(采购人代表)、潘龙涛(评委主任)、李宝义、李锡兰、王耐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7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成交结果日期:2023年11月17日2、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地 址: (略) 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士强

电 话:0317-*

,河北, (略) ,沧州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1:49
评审专家名单 李春霞(采购人代表)、潘龙涛(评委主任)、李宝义、李锡兰、王耐心
总中标金额 ¥13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士强
项目联系电话 0317-*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7-*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

一、项目编号:HB*8

二、项目名称: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略) 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丰庭园小区1号楼1单元101

*MA7N12RDX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略) 区2.8万个停车位;清除8处道路标线0.01万平米。合计清除标线2.7165万平米。拆除配套标志牌470块。

见招标文件

合格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霞(采购人代表)、潘龙涛(评委主任)、李宝义、李锡兰、王耐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7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成交结果日期:2023年11月17日2、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地 址: (略) 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士强

电 话:0317-*

,河北, (略)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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