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源热泵系统改造服务成交公告
空气源热泵系统改造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空气源热泵系统改造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 08:4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杨宏、康剑宇、张颖 | ||
总成交金额 | ¥2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90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徐先生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华融国际A座22楼E区会议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女士029-*/90 |
一、项目编号:2023-JYDBEX-F3014(招标文件编号:2023-JYDBBX-F3007 )
二、项目名称:空气源热泵系统改造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2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综合研发楼5室
中标(成交)金额:2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京 (略)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宏、康剑宇、张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7日
2.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审方法要求,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进行了商务和技术评审打分,供应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
投标单位名称 | 第一次报价(元) | 第二次报价(元) | 第三次报价(元) | ||
南京 (略) | *.80 | *.00 | *.00 | ||
(略) 社区 (略) | *.19 | *.00 | *.00 | ||
西安 (略) | *.00 | *.00 | *.00 |
3.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排序和预中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递交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现场递交)。我司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刘先生、徐先生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华融国际A座22楼E区会议室
联系方式:徐女士02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欣
电 话: 029-*/9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空气源热泵系统改造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 08:4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杨宏、康剑宇、张颖 | ||
总成交金额 | ¥2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90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徐先生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华融国际A座22楼E区会议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女士029-*/90 |
一、项目编号:2023-JYDBEX-F3014(招标文件编号:2023-JYDBBX-F3007 )
二、项目名称:空气源热泵系统改造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秦淮区光华路162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综合研发楼5室
中标(成交)金额:2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京 (略)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宏、康剑宇、张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7日
2.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审方法要求,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进行了商务和技术评审打分,供应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
投标单位名称 | 第一次报价(元) | 第二次报价(元) | 第三次报价(元) | ||
南京 (略) | *.80 | *.00 | *.00 | ||
(略) 社区 (略) | *.19 | *.00 | *.00 | ||
西安 (略) | *.00 | *.00 | *.00 |
3.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排序和预中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递交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现场递交)。我司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刘先生、徐先生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华融国际A座22楼E区会议室
联系方式:徐女士02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欣
电 话: 0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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