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清单编制单位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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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清单编制单位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市二院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清单编制单位(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一、项目编号:23AT*

二、项目名称: (略) 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清单编制单位(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汀棠街道泰苑新村4-1-501室

中标费率:60%

四、评审专家名单:

邓峰、蔡昌国、褚本林、仇恒欢、胡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1.2%收取,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名称及业绩:芜湖 (略) ,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镜湖区文化路39号海螺国际大酒店商旅楼办公区七楼安 (略) 708办公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投诉联系电话:0553-*。

5、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九华中路259号

联系方式:055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

3.异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4.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53-*


,安徽, (略) , (略) ,镜湖区,合肥,芜湖

市二院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清单编制单位(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一、项目编号:23AT*

二、项目名称: (略) 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清单编制单位(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汀棠街道泰苑新村4-1-501室

中标费率:60%

四、评审专家名单:

邓峰、蔡昌国、褚本林、仇恒欢、胡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1.2%收取,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名称及业绩:芜湖 (略) ,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镜湖区文化路39号海螺国际大酒店商旅楼办公区七楼安 (略) 708办公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投诉联系电话:0553-*。

5、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九华中路259号

联系方式:055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

3.异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4.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53-*


,安徽, (略) , (略) ,镜湖区,合肥,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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