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人民医院新区核技术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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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人民医院新区核技术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为保证于 (略) (新区)核技术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严责性和公正性,现将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0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在验收公示期间,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于 (略) (新区)核技术利用项目(一期)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为保证于 (略) (新区)核技术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严责性和公正性,现将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0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在验收公示期间,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于 (略) (新区)核技术利用项目(一期)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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