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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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C2023CGFW1107

二、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富来尔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丹徒新城谷阳东大道488号;

中标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三山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综合办公楼主楼地上8层,其中一层高4.5米,2-8层高3.9米,顶层外加墙高7米,总高度为38.8米;地下一层(停车场、变电房、空调机等)高3.95米;两侧为辅楼均为2层11.2米,四区主会场2层14米;后勤楼共三层,一层为职工食堂大厅与厨房,二楼为包箱与后堂,三楼为综合值班室。总建筑面积约336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8000平方米。实际供暖、冷面积约3.5万平米。暖通设备包括:双良 ZXQ-145R1H2M型直燃式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2台、后勤楼美的MDV空调10台(主机2台)。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礼奎、郑伟、夏闲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3、中标供应商业绩:1、 (略) 政务文化中心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2、 (略) 政务文化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项目。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址: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路1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志成建设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D座6、7、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 

一、项目编号:AHZC2023CGFW1107

二、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富来尔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丹徒新城谷阳东大道488号;

中标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三山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综合办公楼主楼地上8层,其中一层高4.5米,2-8层高3.9米,顶层外加墙高7米,总高度为38.8米;地下一层(停车场、变电房、空调机等)高3.95米;两侧为辅楼均为2层11.2米,四区主会场2层14米;后勤楼共三层,一层为职工食堂大厅与厨房,二楼为包箱与后堂,三楼为综合值班室。总建筑面积约336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8000平方米。实际供暖、冷面积约3.5万平米。暖通设备包括:双良 ZXQ-145R1H2M型直燃式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2台、后勤楼美的MDV空调10台(主机2台)。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礼奎、郑伟、夏闲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3、中标供应商业绩:1、 (略) 政务文化中心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2、 (略) 政务文化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项目。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址: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路1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志成建设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D座6、7、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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