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茶园补植茶树良种苗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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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茶园补植茶树良种苗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霍山县茶园补植茶树良种苗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62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茶园补植茶树良种苗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山茗源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霍山县诸佛庵镇西石门村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金鸡种茶苗、舒茶早茶苗

品牌:金鸡种、舒茶

规格型号:苗高≥20cm 茎粗≥3mm、苗高≥20cm 茎粗≥3mm

数量:*株、*株

单价:0.38元/株、0.355元/株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立生、胡俊、徐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857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霍山县大别山绿色商城主楼4楼405室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 (略)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安徽大 (略)

2023年11月27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霍山县茶园补植茶树良种苗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62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茶园补植茶树良种苗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山茗源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霍山县诸佛庵镇西石门村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金鸡种茶苗、舒茶早茶苗

品牌:金鸡种、舒茶

规格型号:苗高≥20cm 茎粗≥3mm、苗高≥20cm 茎粗≥3mm

数量:*株、*株

单价:0.38元/株、0.355元/株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立生、胡俊、徐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857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霍山县大别山绿色商城主楼4楼405室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 (略)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安徽大 (略)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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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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