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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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1-2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3〕201号)要求, (略) 文化旅游 (略) 省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开展评估,经传承人自评、县区审核、实地查看等程序, (略) (略) 级传承人传承活动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非遗科0558-*。

根据《关于开展2021-2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3〕201号)要求, (略) 文化旅游 (略) 省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开展评估,经传承人自评、县区审核、实地查看等程序, (略) (略) 级传承人传承活动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非遗科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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